因臉書(Facebook)上充斥冒用名人引誘民眾的假投資廣告,導致詐騙案件頻傳,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今(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已協助8名受害者,對臉書的母公司Meta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167萬餘元,創下台灣首例。這8名受害人總計被騙金額高達5837萬餘元,協會對臉書長期未盡廣告審查的職責表達強烈不滿。
一名受害的H先生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他因為在臉書上看到冒牌美超微執行長蘇姿丰的贈書廣告,一時不察下載了詐騙集團設計的應用程式,最終投入超過73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千多萬元。他痛陳,詐騙集團為了博取他的信任,甚至假意「出借」資金給他操作,讓他一步步掉入圈套。他嚴厲批評臉書只顧收取廣告費用,卻對內容審查如此鬆散,無異是放任台灣民眾的財產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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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詐騙廣告的受害者,都是在去年至今年間,透過臉書平台接觸到包裝精美的假投資訊息。詐騙集團不僅冒用知名財經專家吳淡如、媒體人鄭弘儀、網路名人486先生等人的名義,連「國泰」這類大型金融企業的商標與名稱也遭盜用,藉此取信於民。
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引述警方的統計數據,從去年9月到今年2月為止,國內的假投資詐騙案件累計已達22892件,造成的財物損失總額約427億元,佔所有詐騙案類型財損的66%。許良源強調,其中高達94%的受害者,最初都是透過網路接觸到詐騙資訊,而社群平台的詐騙廣告正是最主要的源頭,這項數據凸顯了臉書在詐騙廣告監管上存在嚴重的系統性失能,使得詐騙行為日益猖獗。
協會方面表示,此次代表8名受害者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的民事訴訟,求償金額1167萬餘元,是依據他們總損失金額5837萬餘元的20%計算而來。法律團隊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等多項法條,對Meta的疏失追究責任。
協會常務監事兼法律委員會召集人李禮仲補充,這次的訴訟籌備了將近4個月,律師團隊由蕭奕弘、宋重和、徐翌菱等三位律師組成。期間曾與近60位受騙的當事人進行過訪談,在有限的資源考量下,最終決定先協助其中8位情況較為典型的受害者提起訴訟,希望藉此喚起社會對此議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