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0日電)11年前曾涉及北市殺警案的石亞倫被控去年7月間以詐團幣商身分向被害人拿取詐騙金錢,在嘉義市取款2次後被逮,嘉院日前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嫌,判處1年8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表示,11年前在台北市發生一起夜店殺警案,因涉及人數眾多,轟動一時,38歲石男當時也是其中1人。石男去年7月間涉嫌受詐欺集團指示,假冒幣商身分,從台北市南下嘉義,準備向詐騙被害人沈姓男子再次收取現金,被警方逮捕。嘉檢偵結,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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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被害人沈姓男子去年6月間在網路上受到投資虛擬貨幣高報酬誘惑,而點擊投資廣告,詐團成員陸續以Line加為好友並聯繫,詐團先仿冒正當交易所並架設假投資網站取信。

嘉院表示,詐團所架設的假投資網站也會不斷出現會員獲利假象,讓沈男心動準備投資後,詐團再教他創立虛擬錢包,聲稱須買泰達幣後轉入指定錢包才能完成投資,並介紹沈男向Line暱稱「大師兄個人幣商」石男買泰達幣。

詐團慫恿沈男購買泰達幣,分別於去年6月底、7月初以新台幣18萬及5萬元購買,均由石男到嘉義取款。詐團食髓知味,再次鼓吹沈男可向交易所客服申請短線兩倍營利319萬多元,惟需繳納擔保金146萬餘元,沈男才驚覺受騙報警處理。

嘉院審酌石男正值壯年,卻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金錢,竟加入詐欺集團;參以近年來詐欺犯罪猖獗,造成被害人家破人亡案例屢見不鮮,而不宜再以法定最低度刑開始審酌立法及社會期待。

同時考量石男於警偵時否認犯行,但於審理坦承犯行,雖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卻一期均未給付,顯無信用犯後態度,因此,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編輯:謝雅竹)11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