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防衛指揮部日前爆出現役官兵出租個人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引發外界憂心官兵因急需資金而誤入違法陷阱。國防部今公布「國軍官兵急難貸款」完整機制,希望透過制度化的緊急金援渠道,降低官兵因資金壓力而涉入犯罪風險。該貸款專案除小額紓困20萬元外,各項貸款上限均為60萬元,若因多重急難原因申請,最高可貸至120萬元。
主計局財務中心財務長辛宜聰少將表示,為使官兵安心戰訓本務,國防部除了加強官兵理財宣教、輔導理財貸款外,近期發現部分官兵面臨急難狀況時,尋求金融機構以外的管道,導致債務黑洞越來越大,影響戰訓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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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著說,也因此參酌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做法,訂定「國軍官兵急難貸款專案」幫助官兵解決問題,關於推辦理念,是國防部為了紓解官兵及其家庭因各項急難事件衍生出來的資金需求,以安定其生活,是推辦初衷。
辛宜聰少將指出,當現役官兵、配偶、直系血親發生特定急難事件時,短期內需要資金紓困,國防部提供合法且低負擔的貸款,協助官兵度過難關。目前貸款負責單位是國軍同袍儲蓄會,但僅負責收件、初審,另由財務中心進行複審,合作委託銀行則是進行對保、放貸、催款,機制在周延狀況下運作。
有關核貸程序是否比照銀行調閱聯徵資料?辛宜聰少將也說明,放貸權責在國防部,每個官兵可以向財團法人金融徵信中心申請個人信用資訊,若要貸款則將聯徵資料附同相關佐證資料交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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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宜聰少將強調,壞帳部分要經得起內外部考驗,放貸機制也有周延考量,放給官兵的貸款都是由救援扣款,財務中心是負責所有官兵發餉,因此,發薪時若借貸款項當還本利會進行優先扣款;當事人若貸到一定額度會有連帶保證人狀況;退伍時也要將所有借貸款項還清;在退伍當下若沒還清,銀行也會啟動催款機制。
媒體問及,退伍是否要全數還清?辛宜聰少將提到,原則上,在退伍之前必須將急難貸款還清,若因故無法繼續服役,依規定請貸款人將餘款於退伍前繳回,當事人真要礙難情事無法繳回,則由承貸銀行依合作契約規範辦理催繳。
貸款人需具保證人,同階級以上現役官兵、公教人員或具財力證明之本國人士皆可擔任;但若貸款額度10萬元以下、信評分數401以上且剩餘役期一年以上,可免具保證人。每月繳款方式以薪餉扣繳為原則,若育嬰留停等期間未由財務單位發薪,則改由銀行帳戶自動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