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法院為了助理費修法吵得不可開交,反對者大喊這是「貪污除罪化」,支持者說是「各國通例」。但在這片政治口水中,我們不妨換個角度,關心一下那個總是默默站在老闆背後、遞麥克風、寫質詢稿的苦命角色:國會與議會助理。
如果不修法,這群人恐怕還得繼續在每個月發薪日時,被迫上演一場名為「做功德」的職場8點檔。現實是殘酷的,為了不讓服務處被斷水斷電、為了支應龐大的選民服務開銷,有些老闆們只好把腦筋動到助理的薪水條上,這就是政壇公開的秘密「公積金制度」。
明明說是給助理的薪水,實際上卻是「左手進、右手出」。助理帳面上領了6萬元,實際只拿5萬元,剩下的1萬元被迫「回捐」出來填補辦公室費用。這聽起來像是做公益,但在法律上,這叫「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甚至可能讓助理變成「詐領公款」的共犯。正如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日前說的大白話「修法其實是保護助理,讓他們薪資6萬就是6萬,不用再退幾千塊回來。」這話聽起來雖然充滿了江湖味,但邏輯卻意外地務實。
試想,如果今天修法通過,讓這筆錢變成老闆可以「統籌運用」的實質補貼,情況會有什麼不同?老闆有了合法的錢包,房租、水電、修電腦都可以名正言順地從這筆錢支出,那他就沒有理由也沒有藉口再去動助理薪水的歪腦筋;而助理也不用被當「共犯」,當老闆不需要靠虛報薪資來挪出經費時,助理就不需要在那張虛假的薪資單上簽名,也不用擔心哪天檢調上門,瞬間變成詐欺犯。
外界批評這是給民代開後門,但從勞動權益的角度來看,這其實是把那個「逼良為娼」的後門給堵上。我們總希望國會能迎頭趕上世界潮流,要有優良的立法品質。但如果我們的制度設計,是逼迫這些辛苦的幕僚們,每個月都得在違法的邊緣遊走,那才是真正的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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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民代一點行政上的彈性,讓他們不再需要把助理拖下水去補貼辦公室開銷。這不是為了讓政客過得更爽,而是為了讓那些辛苦的助理們,能確確實實地領到「不打折」的薪水,並且在晚上睡覺時,不用擔心自己的簽名會不會變成未來的呈堂證供。當助理不再心懸法網,就能更專心發揮所長,而民代也能因此展現出更好的問政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