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各界高度關注的「高鐵延伸宜蘭計畫」,乃屬預估直接工程經費高達新台幣3,521.8億元的國家重大建設,但其可行性評估、重大公共建設提報編審與環境影響評估送審程序,以及民意溝通等方面,卻屢遭民眾及媒體提出強烈質疑,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及施錦芳認為,有深入瞭解實情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林盛豐、蘇麗瓊及施錦芳今(16)日表示,據民眾反映與媒體報導,交通部鐵道局為改善宜蘭至花蓮鐵路運輸,前已持續研議「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即北宜直鐵新線計畫)10餘年,並提出綜合規劃報告,卻在108年間突然改提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究竟此決策的轉折過程有無先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兩者間的全面性比較分析?有無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踐行重大公共建設提報編審程序?此外,該案在行政院尚未正式核定綜合規劃報告前,即先行送交環境影響評估審議,又因缺乏營運者參與規劃之下,遭質疑有無高估需求與效益、低估營運費用?均引發決策轉折與評估程序是否完備及公開透明的質疑。
其次,該案是工程經費高達3千多億的國家重大建設,除涉及宜蘭縣國土空間規劃的合理性外,更攸關該縣全部縣民權益,但全案在送交二階環評前僅匆匆召開3場公聽會,規劃過程的民眾參與機制是否有所欠缺,有待檢視。
此外,該件「高鐵延伸宜蘭計畫」規劃在宜蘭縣政中心(前於86年至90年間已辦理過104公頃區段徵收)東南方約350公尺處設站,據聞鐵道局原計畫在該址再劃設約190公頃「新訂高鐵宜蘭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之後,卻改朝420公頃進行規劃,並已委由宜蘭縣政府於114年6月間公告勞務採購招標(預算金額:69,200,000元),究竟其決策過程有無尊重規劃專業?有無依「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先對宜蘭縣轄區內各都市計畫地區發展概況進行分析盤點,以避免都市無效率的擴張,亦有待釋疑。
三位調查委員充分尊重該案二階環評實質面、妥適性的專業審查,但因外界的各項質疑似未隨者環評專案小組的審查而消退,故呼籲後續環評大會仍應透明客觀中立審慎審查,並妥予釐清及對外說明,以期對政府決策善盡把關職責。
調查委員理解宜蘭高鐵為部分宜蘭縣民期待的交通建設,但有鑑於國家重大建設的推動,除應具妥適性之外,更應嚴謹遵循法定程序,充分考量民眾權益與地方發展需求,何況該案是動輒3千多億的國家重大建設,影響層面深遠。換言之,該案興辦程序的合法完備,乃是消弭歧見、取得共識以及後續能否順利推動的重要基石,亦為監察院立案調查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