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4)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上午針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資格審查,陳慈陽目前任教於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他在說明時強調,個人長年專研憲法學理,也擔任過考試委員,堅守行政中立,期許能更進一步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容或有幸擔任憲法守護者之職務,願奉獻自己棉薄之心力。

陳慈陽表示,自民國 78 年前往德國魯爾大學深造,追隨當代憲法及 環境法大師 Hans D. Jarass 教授攻讀博士學位。長期憲法、行政法、環境法等方面,近年來主要專書著作在憲法學方面,有基本權核心理論之實證化及其難題。另在國際學術交流拓展上,自回國任教後就密集地與德、 法、歐盟及美、日、韓等國建立雙邊或多邊的公法學及環境 法學學術合作及國際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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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提到,106年經蔡英文前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擔任考試院第12屆考試委員,首先推動縣市副局處首長及科長之職等提升,以留住公務人才。其次,推動制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及相關法規。

陳慈陽指出,在擔任考試委員期間,遵守憲法第88條規定,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維護國家考試之公平及公正、保障考生權益,並確保行政中立。同時參與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共同研議「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法律草案之相關會議。對憲政體制有豐碩實務經驗,更有助於大法官職權行使。

他續指,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散、地方自治保障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等案件。

陳慈陽強調,個人長年來苦心鑽研憲法之學理,並密切關注我國憲政之發展及憲法人權保障在行政法學及實務之實踐,同時曾參與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憲政機關之運作。期許能更進一步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容或有幸擔任憲法守護者之職務,奉獻自己棉薄之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