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今(7)日起,台灣產製(MIT)貨品出口美國須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以防堵非MIT貨品透過台灣轉運出口美國,規避美方加徵關稅。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為配合這項措施,特別為報關同業公會及進出口同業公會舉辦說明會,以確保不會出現「洗產地」惡名,影響台灣商譽。
高雄關表示,出口美國且報單類別為G3、G5、D5、B8、B9者,報單(N5203)須依貨品產地填報「YT」(MIT貨品)或「NT」(非MIT貨品)。未依規定填報者,系統將退單並發送「C86」代碼,無法通關。報關業者須取得聲明書正本,方可申報。通關方式為C2(文件審核)或C3(貨物查驗)時,需提交聲明書正本,且C2不得無紙化;C1(免審免驗)則須於放行後3日內補送正本至海關,否則將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1條及《關稅法》第81條,處警告或罰鍰。
高雄關副關務長丁財強調,輸美新制目的在於防堵非MIT貨品透過台灣轉運出口美國,規避美方加徵關稅,維護台灣製造聲譽。違規者將依《貿易法》第28條,面臨最高300萬元罰鍰、停業1年,甚至廢止進出口登記,涉刑責者將依法告發。財政部關務署亦修訂報關手冊,強化查核機制,近2年已查獲逾百起產地標示不實案件,顯示嚴打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