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TDR不法獲利逾4億元,遭判刑30年5個月定讞,承審鍾案的高院審判長邱忠義被控在沒有裁定的情況下撤除鍾的電子監控,讓鍾文智有機會棄保潛逃。邱忠義則強調有「略式裁定」,將責任推給書記官,不但引起台灣書記官工會群情激憤砲轟邱忠義甩鍋,由一群致力司法改革檢察官所成立的「劍青檢改」今(31)日也發布5點聲明,譴責高院違法裁定還誣賴檢方,要求高院自清公布開庭筆錄,並依法啟動法官評鑑或告發議處。

「劍清檢改」指出,高院合議庭於去(113)年10月9日針對是否延長電子監控開庭,蒞庭檢察官當庭兩度發言要求必須延長電子監控,法官僅回應將以書面裁定通知,此後均無下文,隨後竟由審判長與法官在審理單上簽名,旋以電話通知辯護律師帶同被告來拆卸監控設備,「合議庭之行徑異常至極」,質疑當時如何與辯護律師私下聯絡及箇中曲折,更應詳為調查。

對於鍾案事件爆發後,高院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指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說法,試圖帶風向卸責,「劍清檢改」直言「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

「劍清檢改」質疑,鍾案在合議庭審理時,檢察官當庭兩度表示應繼續維持科技監控反對解除之意見並載明於筆錄意見,如今在高院口中,竟然變成「檢察官沒有意見」?!且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在29日接受媒體訪問時都已承認,「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

「劍清檢改」批評,「不表示意見」竟然也變成「沒有意見」?!高院「澄清訊息」公然說謊,企圖將縱放人犯之重大過失卸責於檢察官與最高法院?!

「劍清檢改」認為,高院「澄清訊息」顯已涉嫌編造假訊息,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為合議庭洗白卸責。要求司法院查明高院「澄清訊息」製發過程,以及邱忠義在29日是否以高院發言人身分對外表述?請調查釐清高院新聞發布標準流程,倘有違法違規情事,應將相關人員送請議處。

針對邱忠義持續喊冤並繼續攻擊檢察官,「劍清檢改」強烈譴責其不知反省之態度,喊話要高院自清,公布去年10月9日開庭筆錄、審理單等完整卷宗資料,究竟有何憑據可以誣賴檢察官「沒有意見」?!強調還原真相,不容混淆視聽,倘有妨害司法公正或偽造文書情事,並請高院依法送請評鑑或啟動告發。

至於高院合議庭28日突然上傳書記官製作的裁定書,但法官裁定日期竟填載為去(113)年10月14日,「劍清檢改」指出,邱忠義受訪時稱「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顯然已定調是書記官的錯。

考量此案調查期間,書記官是全案關鍵證人,為保護其後續陳述公正性及調查結果正確性,「劍清檢改」擔憂以書記官一個人如何抗衡合議庭,因此籲請高院迅即將其調離該合議庭,並為妥適職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