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二黨不甘所通過的擴權法案被判違憲,強行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導致憲法法庭停擺近一年,直到五位大法官判決宣告該修正案違憲失效,才恢復運作,此事件凸顯大法官任命卡關及修法瑕疵造成的憲政僵局,影響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不過,卻有三位大法官拒絕出席,讓人遺憾。

台語俗諺「軟土深掘」,放任憲法法庭停擺不只危害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也形同鼓勵變本加厲的毀憲亂政。試想,都可以透過修法報復摧毀憲法法庭及憲法的分權制衡精神,立法院還有什麼做不出來的?

因此,本文要詢問三位拒絕出席的大法官,假設在野黨通過所謂的「和平條款」,規定如果中國軍隊入侵台灣,必須先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同意,總統才能出兵抵抗。此舉等同於讓少數立委可以摧毀國防及國家,對此你們可以放棄解套的釋憲權而置國家生死於不顧嗎?

再者,若在野黨假藉物價上漲、民不聊生為理由,通過每年每人普發現金二萬元或年收入未達百萬元不用繳所得稅?以癱瘓國家財政,此時你們可以再當鴕鳥嗎?

以上所舉絕非危言聳聽,因為曾有國民黨要員公開說要搞垮民進黨政府,翁曉玲也說立法院最大,而且這些話不是嘴巴說說而已,他們早已付諸行動,否則不會一再推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訴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修正案與反年改法案、將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縮短為四年等違憲或高度爭議法案,所以若持續縱容下去,未來得寸進尺的通過上述和平法案、減税、破產法案,不是不可能的,屆時這三位拒絕出席的大法官還能再冷眼旁觀嗎?

何況,在憲訴法爭議未經憲法法庭審議是否違憲前,這三位大法官就先受其制約而畫地自限,不是「倒行逆施」嗎?請問三位大法官:你們是要繼續受制於未經討論的立委表決結果,還是要遵循大法官五比零的專業意見?

在正常社會中遵循普遍準則,但在非正常或特殊情況下,則需通權達變,而非僵化地墨守成規。因此當憲政爭議陷入死局,憲法法庭長期無法依循常軌運行,造成國家人民重大損害時,我們需要的是站在國家高度的智慧勇者解開死結,而不是抱殘守缺的固執法匠!

當球場內即將暴動出人命了,裁判還可以不執法舉牌嗎?還是你們實在拉不下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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