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9)日進行警政業務質詢。市議員陳俞融、謝家宜、陳淑華、陳雅惠、蕭隆澤、張芬郁等人關心台中市交通罰單收入連年成長,但交通事故數不減反增,間接形成「行人地獄」,若警方只會一味開罰單,交通環境無法真正得到改善。
陳俞融指出,台中市政府交通罰鍰收入,109年實收數為約21億2千萬元、110年實收數為22億9千萬元、111年實收數為25億5千萬元,但每年罰鍰收入預算都僅編列15.8億元,導致交通罰單收入連年超收,但仔細想這背後的原因,令人擔憂,那就是代表台中市交通違規案件居高不下,始終不見改善,間接造成「行人地獄」產生。
陳俞融提到,警方應該負起一部分責任,因為依照「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應至少提撥百分之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若依111年平均實收交通罰鍰25億5千萬的12%約為3.06億,經費十分可觀,但是市府現行做法,往往將罰鍰收入全數辦理繳庫,由市庫統籌運用,再由各需求機關依預算程序辦理,但台中整體交通安全看起來是惡化的,台中A1車禍數更居高不下,且路人死傷人數都在上升,陳俞融質疑,政府一直開交通罰單,讓大量的罰鍰成為市庫收入,卻又不編列專用預算,真的能改善交通安全?還是只是肥了市府的市庫,瘦了民眾的辛苦錢?
陳俞融解釋,交通部針對各縣市地方政府12%罰單收入的運用,僅能「希望」地方政府落實編列,但實際上用於「改善交通設備」或「增加執法器材」,交通部無法置喙,因此才會造成罰單與事故雙雙增加的「惡性循環」。
警察局長李文章回覆,兩個星期前市府已召開有關行人安全的跨局處專案會議,結合交通局、建設局、警察局相關單位,警察局也會全力保障行人安全,另外,設立科技執法及測速照相目的就是要讓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讓整體交通環境更安全,絕非以裁罰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