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林姓被告收受中共60萬台幣資金,9次捏造總統大選民調,企圖影響台灣總統大選,但台中地院審理認定反滲透法不成立,但今(26)日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大逆轉,認定觸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今天改判林9月徒刑,蘇6月徒刑,皆褫奪公權2年,但宣告蘇緩刑2年,可再上訴。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蘇姓退休教授、林姓媒體人收受中共60萬台幣資金,在總統大選期間捏造了9次假民調,企圖影響藍白合、總統大選結果。在被查獲後,檢察官以違反「反滲透法」起訴。
他接著說,反滲透法規範清楚,在台灣的選舉、罷免、公投,如果收受中共黨政軍資金、命令,來進行干擾或破壞、資助,是違反反滲透法的。沒想到台中地院法官竟接受兩個被告的狡辯之詞,認為「中共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等中共官員交付資金和任務是『友人』關係所託」。
王定宇續指,台中地院一審法官竟然接受認為並非不能理解或想像,難認受中共官方指揮,因此被告僅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決,而不採用較重的「反滲透法」。但今天台中高分院逆轉以反滲透法判刑,他直言,收受中共的錢,來破壞我們總統大選,這樣的不肖分子改成以正確法律予以判決。
王定宇強調,這再度給予一個啟示,司法院應建構專業的「國安法庭」,國家安全對台灣來說是重中之重,而國安的事物也牽涉到相當專業、時效性。專業的國安法庭專責來處理共諜、涉犯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讓專業法庭來做好國家安全把關的工作,而不是像此次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