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1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天召開大巨蛋營收分潤記者會,提及內政部卡蛋,內政部營建署嚴正聲明,中央樂見大巨蛋完工啟用,北市府對「避難層的認定」消極避談,因此造成延遲,強調勿將責任全部再推給中央。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聲明,台北市政府在2015年勒令大巨蛋停工,先要求建築中心將「7項基準」納入評定,內政部2017年認可後,又在都市設計審議要求大巨蛋案地面層退縮空間,致性能設計再度變更,於2020年認可。

嗣後北市府抽查建造執照建築師簽證部分,認為不符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99條,遠雄再度辨理變更申請評定,期間北市府又對於「避難層的認定」消極避談,造成本案延遲。

營建署指出,台北市政府是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應該清楚說明大巨蛋避難層的認定,但是去年間2次回函都未明確表態,僅引述營建署去年4月8日函文及表示尊重建築師的簽證結果,北市府對於本應基於法定職責所做成判定的專業內容完全避而不談。

營建署說明,大巨蛋是眾所矚目案件,北市府面對建築師的簽證結果,由完全不認同並強力主張遠雄應該修改設計,到忽然完全尊重建築師的簽證結果,其轉折過程都未向外界說明其專業依據與緣由,直到今年3月24日北市府才明確說明同意修正將地面層及地下一層同時認定為避難層,先前耗費整整1年時間,勿將延遲責任推給中央。

營建署表示,開發計畫案另外向內政部消防署申請免適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排煙設備的規定,目前正由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查中。且經台灣建築中心查對,申請範圍中,有於建築中心評定所涉之體育館人員避難逃生之路徑三處下沉式廣場審查要求設置的排煙設計,與該中心評定案互有關聯。

營建署指出,台北大巨蛋案是受關注的重大工程,由於工程案2項認可申請案在內政部同時進行中,且涉有相同處所的排煙設計,需避免內政部2項認可核定內容發生衝突、認可通過的書圖不一致需反覆申請變更。

營建署表示,2項認可申請案都涉及公共安全議題,由消防署及營建署分別依權責辦理外,辦理過程中,消防、營建二署將互相知會進度,並協助2申請案通過內容的安定性。(編輯:林興盟)1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