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知名經紀人、喬傑立公司負責人孫德榮,不滿歌曲授權金遭華納國際音樂稀釋,求償新台幣1億元。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孫德榮受訪表示,無法接受華納用「業界慣例」說法掩飾事實。

孫德榮日前召開記者會,指華納國際音樂公司在代理喬傑立藝人著作權分潤方面,多年來結算不清,導致他損失近億元,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向華納國際音樂求償1億元。北院下午開庭。

孫德榮開庭前受訪指出,與華納打官司是「小蝦米鬥大鯨魚」,對方找最好的理律法律事務所3名律師來打官司,近期又用「奧步」,就是更換負責人的方式拖延官司。

孫德榮說,這個官司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種,他花3年找到所有證據、資料及音樂圈的黑洞,應該要讓大家知道。他之前開記者會,華納說要告他,但他等了8、9個月華納都沒告,他才主動提告,況且他提告比較吃虧,要負舉證責任、裁判費。

他表示,華納現在採取「擠牙膏」方式,他拿多少資料出來對方才會講多少事,但他覺得正義還是要伸張,台灣的詞曲創作者、著作權擁有者的利益不能被漠視,他要的是一個合理清楚明白的答案,而不是敷衍說是「業界慣例」。

孫德榮指出,他手上有400多首歌,有資料庫,也有收入可以跟華納打官司,但像很多詞曲創作人一輩子可能只有20、30首歌,如何能打官司,況且打官司費時、費力又費錢。

孫德榮說,他實在無法接受華納用「業界慣例」的說法來掩飾事實,他認為國際公司不應該這麼做,應該要回歸正義、公平、公正,不能因為華納是國際公司,透過海外分公司相互讓渡合約,稀釋他們權益,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華納音樂日前發表聲明,強調孫德榮對華納音樂集團的指控,均為不實。華納委任律師今天也表示,既然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希望能夠還給司法一個純淨的審理空間。(編輯:張銘坤)11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