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生活在充滿積「非」成是的台灣輿論社會國度裡!由於我們是民主國家,也因此我們有言論自由。但是言論自由不是為了掩護自身的違法亂紀而企圖用「造謠」癱瘓司法審判程序以及攻擊媒體;甚至以立法委員身分帶頭搞迫害司法體制。這些人一起癱瘓憲法法庭的提案的那一幕,留下給人民的不堪入目的記憶就是他們對台灣司法的踐踏與他們企圖用「民粹」訴諸司法,政治權力駕驅法治的立法委員們。坦白說,若是這些人無法律背景也就算了,就當他們無知;但是,黃國昌(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吳忠憲(當過檢查官)、自認自己權力很大的翁曉玲等法律經驗豐富學者卻帶頭破壞司法體制的行為舉止,事後口不遮掩辱罵大法官,我稱他們是「無恥」!
煽動群眾一起造謠,帶領群眾走上無法回頭的街頭抗爭,這是身為一個政黨非常不應該的作為!但是這位由綠轉藍再漂紅點、「利用」太陽花崛起的政治人物黃國昌為達自己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挑撥社會,誇張不實指控司法迫害,押人取供、冷嘲熱諷自己的國家法治種種惡行,讓人看到他這種「寄居式」到處搞破壞的政客是台灣民主危機之肇事者!
民主國家一定,也必須以尊重法制秩序為基礎,台灣社會才能健康地往前走,民主政體才能繼續盤堅永固正義凜然的精神。否則,法治秩序被破壞了就一定會造成民主體制的混亂與動盪不安,進而傷害台灣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與司法體制;人民的生活也會造成混亂與不安!形成好人會失去公道無法討回,壞蛋也就可以繼續囂張跋扈地繼續違法亂紀、胡作非為,但是無法可辦的危機狀態!而貪污枉法的官員當然也可以暢言「只是圖利、不是貪污啦」。被逮到貪污收賄,就開始跺腳耍賴是「政治迫害、司法不公」!這種狀況的存在絕對是一種民主危機!
「法律制度」奠定了我們國家人民經濟與社會進步的基礎,這應該是眾所皆知。遺憾的是,台灣擁有權力地位的政官,有些人總是為了自身政治利益與政治權力,對著法治核心不斷地毀損、攻擊。碾踏法治精神,不尊重法律審判程序。這些主導不實言論擴張者,以種種積非成是的言論手段,利用珍貴的言論自由權力,煽動無知無助的支持群眾,造謠中傷誹謗國家與司法。如果說我們正生活在非常紛亂不安的思緒,是非難解的氣氛中,一點也不誇大!我正在擔心著台灣曾有的井然有序的社會快要不見了,因為我們台灣存在一個政治道德淪喪,沒有廉恥、禮義心、加速墮落、挺貪污挺到無視犯法就該負法律責任的第三政黨~民眾黨!這個黨自認有什麼龐大特權階級,面對自己黨主席堆積如山的圖利證據(給錢的人都承認了),全黨不但沒有站起來反對貪污腐敗,甚至還一路護航,甚至號召群眾一起噴口水“沒有證據、押人取供“、高喊「放人」。看得出來,整黨企圖把一個圖利財團、疑貪污收賄黨主席用盡可能的不實言論把他朔造成「民主英雄」,不斷地運用他們的「造謠輿論」壓迫我們司法偵辦。這個黨為了權謀,「司法正義」可以不甩,「是非」對此黨是不值一文,實在是一個令人厭惡憤怒!
法庭本應受到尊敬,人民也享有訴訟權利,也因此每一個台灣人都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我們的司法從現在起任由民眾黨霸凌與抹黑,他們選擇「賴皮」,完全不尊重司法程序審判過程,他們對司法嗤之以鼻的態度,是一個完全無格在台灣繼續存在政黨!當我們失去了一套法律與秩序,我們的保障也會跟著消失殆盡,社會當然也看不到是非對錯分明的架構與秩序井然的社會!(保障:國家安全與利益、社會安定、生命財產、生活的安全)。所以,台灣人民應該對相關立委近日的「考察北檢」事件要有所深思與覺醒。思考一下,究竟這些人是要「霸凌」司法機關與司法記者媒體到什麼時候才罷休?他們的「目的」我們是否該質疑?他們甚至指責若不改善「偵查不公開」,狂妄「威脅」要刪預算!請問你們這些讓人噁心的立法委員,你們才是在進行「干涉司法」的惡劣行徑,不是嗎?實在看不下去,一群不分區流氓立委耍官威進而施壓司法檢調辦案,只為了挺吃乾抹淨的貪婪黨主席。「弊案連環爆」原來是前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的政績,整黨助他做最後掙扎賣力演出~黨主席是被政治迫害、企圖把他扮演成是一位受難民主英雄者做終結!只不過,事證漸漸明朗,這位前台北市長其實是一個照著他完整的SOP步驟完成京華案圖利與收賄!貪污腐化的過程不得不說真的讓人嘆為觀止!
身為台灣人民的我們有責任擁護、甚至保護我們的司法!我們每個人應該要覺醒到台灣司法已經被這些不遵守法律,踐踏司法的政黨弄的片體鱗傷。此時我們可以做的是理性思考「司法」是我們享受自由民主的保護防線,也是最後一道的防線。明白了法治觀念的建立與司法程序過程的遵守其實跟我們是息息相關,所以無法置身事外。因為法律制度賦予我們的人身保障,也是杜絕貪污腐敗、為非作歹官員的政黨官員的絕景!否者台灣正在面臨一種司法、媒體被霸凌、毀滅民主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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