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慧珺台北17日電)近日有民眾持偽造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謊稱健保卡遺失,欲詐領3個月的安眠藥,藥師直覺有異報警,目前至少4縣市傳出類似狀況,衛福部健保署呼籲藥局應加強身分查核。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昨天晚間接獲台北市藥師公會通報,近日有民眾持偽造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機票及郵局申辦健保卡收執聯,前往多家藥局謊稱健保卡遺失補辦中,因出國需要ㄧ次要求領取3個月的管制藥品,提醒藥局提高警覺。

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張文靜接受媒體電話聯訪表示,昨天中午藥師群組有苗栗縣的藥師反映,有民眾持慢連箋領安眠藥「使蒂諾斯」,卻稱健保卡遺失,但藥師與該張處方箋上載明的開立醫療院所確認,院所稱並未開立該處方箋;之後新竹、桃園也有藥師反映類似狀況。

張文靜說,昨天晚間台北市也有藥師反映,有民眾致電,以出國為由詢問是否有3個月份的安眠藥存貨,藥師照實回答,該民眾到現場後,卻稱健保卡遺失,只有郵局申辦健保卡收執聯。

張文靜表示,該名藥師機警發現,慢連箋上的姓名與藥師群組上的可疑慢連箋相同,因此並未給藥。

張文靜說,之後又有另家藥局遇到該民眾透過上述手法,欲詐領安眠藥,因無法提出身分證件,藥局立即報警,詐領者旋即逃逸,但偽造處方箋遺留現場,已交由警方處理。

健保署台北業務組組長劉玉娟表示,經查該張慢連箋上的姓名確有此人,但向醫療院所查證並未開立處方,顯示是偽造的處方箋;若藥品遭冒領可能用藥安全有問題,甚至可能不當變賣管制藥品。

劉玉娟表示,健保署已請藥師公會轉知藥師,對未持健保卡到藥局調劑取藥時,應依規定一併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供藥局辨識,如有異常立即報警處理,若未依規定查核身分,將不給付藥價;也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以免涉及偽造文書等刑責。

張文靜也說,藥局販售管制藥品,會定期清點數量並造冊登載,若登載不詳實或有短缺會面臨罰則。(編輯:陳政偉)1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