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11)日將討論由農委會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農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條之1修正草案。由於已領取軍保給付者,不論服役期間長短,都無法參加農保,但因軍人退休年齡較早,此次修法為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使其得以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以保障晚年經濟生活安全。 

行政院經由政務委員林萬億完成跨部會的修法審查,決定放寬服短役期的退役青年,例如服志願役的士兵、士官、連長、上尉等退役青年返鄉務農可參加農保,明天召開的行政院會將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條之1修正草案,在政策上鼓勵退休青年返鄉從事農業工作。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未滿65歲且具農保身份的農民,未來每月繳納勞工最低薪資的1%至10%,政府就將提撥對應比例到儲金專戶,繳納至65歲時,即可領取退休儲金。以現年30歲農民為例,若每月繳納最高額度2380元,繳納30年,65歲起領取到的老農津貼再加上退休儲金,每月可領3萬7027元,其中,老農津貼可領至過世為止,退休儲金則可以領到85歲,若提前離世,家人可以提領完畢。 

政院官員表示,農委會提出這次修法,是因為不少服短役期的士兵、士官等青年,退役時都不到30歲,還很年輕,若決定返鄉務農,卻無法參加農保,缺乏晚年保障的務農誘因。修法放寬退役青年務農可以參加農保後,其提繳規定與現行農民一致,若提繳勞工最低薪資的1%,每月只要繳240元的保費,若提繳勞工最低薪資的10%,則每月繳交2400元的保費,可自由選擇提繳比例,相關修法明天由政院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