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揭露台北市長蔣萬安在 2022 年與 2024 年之間的財產變化:存款從 1,669 萬元暴增至 3,618 萬元,增加近 1,949 萬元,同時一筆 1,711 萬元的房貸也已完全清償。換句話說,短短兩年間,蔣萬安的財務「淨增加」約 3,660 萬元。

然而,讓人質疑的正是這個「數學題」。依據北市人事處資料,直轄市長的薪資比照部長級,月薪 19 萬元,一年本薪約 228 萬,加上年終獎金 28.5 萬,合計 257 萬。再加上「特別費」每年約 300 萬,其中一半可不必核銷、等同入袋,約 150 萬。合計起來,直轄市長年收入大約 407 萬元


直轄市長收入結構(以台北市長為例)

項目金額 (新台幣)說明
本薪 約 228 萬/年 月薪 19 萬 × 12 月
年終獎金 約 28.5 萬/年 最高 1.5 個月薪水
本薪 + 年終 257 萬/年 固定薪資
特支費(總額) 約 300 萬/年 市長「特別費」預算
特支費可入袋部分 150 萬/年 一半免核銷,視同所得
合計年收入 約 407 萬/年 257 萬 + 150 萬

兩年下來,蔣萬安合法收入頂多 814 萬元,即使一毛不花,也遠遠無法解釋為何存款能增加 1,949 萬,更不可能同時清償 1,711 萬房貸。實際財務淨增加 3,660 萬,與收入落差至少 2,800 萬元,這正是社會疑慮的核心。

如果這是投資獲利,請清楚揭露;如果是家族贈與,請依法申報課稅;如果另有收入來源,更應該攤在陽光下讓市民檢驗。身為直轄市長,不只是政治人物,更是全民公僕,其財產透明與誠信直接牽動政府廉潔的信任度。

檢調單位過去對許多地方首長「財產來源不明」都會主動偵辦,如今蔣萬安的數字差距如此明顯,檢察官能否視若無睹?若選擇性辦案,社會將合理懷疑司法對權勢人物存在雙重標準。

財產申報制度不是例行公事,而是反貪腐的基礎設計。蔣萬安的財產暴增,顯然無法用單純薪水解釋。既然人民有疑問,蔣市長應主動公開說明,檢察官更應依法查明金流,還社會一個清楚交代。唯有如此,才能守護政治的清廉與司法的公信。

◎ 蕭錫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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