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傳出有女員工遭上司與客戶性侵的事件,對此,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於前(6)晚公告,經依法審查,王姓嫌犯僅構成強制猥褻,因此不批准逮捕,僅作治安拘留 15 天的處罰。此外,在該案結果出爐後,中國《財經天下》還針對「職場男性如何自保」撰寫「自保教戰守則」,暗示受害者的行為不當。

在阿里巴巴性侵案結果出來後,不少網友至濟南槐蔭公安的微博下,針對為何王姓嫌犯有強制猥褻行為,卻不構成犯罪與王姓嫌犯是否能起訴對方誣告進行討論。對此,報導指出,多名律師說明,構成犯罪與否的判定標準之一是,中國公安機關認定的強制猥褻行為是否情節嚴重。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封躍平說明:「王某文沒有認定犯罪,可能從現有證據上看,強制猥褻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所以被處以拘留處罰。能不能構成犯罪,有時一線之間」。他舉例,犯罪嫌疑人分為主犯與從犯,假使最終認定為強制猥褻行為,通常是指出謀劃策的主犯,若只是把被害者帶至現場,而自己本身未參與猥褻行為的則為從犯。不過,封躍平也指出,根據警方的通告,雖王姓嫌犯不構成犯罪,但不代表其無強制猥褻行為,他仍有觸犯法律的行為。

當檢方決定不起訴王姓嫌犯後,中國輿論走向了另一端。由於周姓受害者曾發布 8,000 字長文控訴遭「強制出差」、「被灌酒」、「避孕套」與「丟失的內褲」等內容,與警方說明不吻合,因此有網友質疑周姓受害者是否涉嫌栽贓王姓嫌犯,而這種行為是否又該受到處罰。

對此,鬱喜律師表示:「被害人有可能誇大其詞,是否應該承擔責任,主要是看誇大的部分造成影響有多大。如果誇大的事實造成對方被拘留,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會涉嫌誣告犯罪;如果對方沒有拘留,而且偏差不是太大,只是名譽上影響,承擔民事責任」。不過,王姓嫌犯的代理律師徐昕則稱:「雖然舉報者有誣陷的嫌疑,但是作為律師,我會勸王某文的妻子不必再追究」。

此外,另一位張姓嫌犯也曾透過媒體「喊冤」,聲稱周姓受害者僅想藉機「告她領導」,而自己是被「當槍使了」。對此,封躍平說明:「張某如果有洗脫罪名的證據和能力,證明周某主動,才有可能最終翻案」。但由於檢察機關已批准逮捕張姓嫌犯並對此案繼續偵查,因此翻案可能性極小。

針對該事件,中國《財經天下》指出,職場男性應在職場內恪守與異性相處距離,且規範自身表現,包含行為與言語,才能「自保」。

一名醫藥銷售代表也對該媒體表示,他們醫藥公司一般不會讓女銷售員單獨前往飯局,會讓同區域同階級的男性銷售員一同參加,「飯局上如果有單獨請來女性,也是領導級別,大家都不敢放肆」。

新浪、愛奇藝與網易等中國公司也新增反性騷擾、聚餐時不得灌酒等內容至員工手冊中。此外,新浪的《員工手冊》內也將男性職員的相關權益列入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