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近推出新政策,宣布「中國人民在銀行,若存錢超過 10 萬人民幣者,必須說明」,這個政策宣布推動時,對中國的影響將遠超過金融面與貨幣面,而若不改弦易轍,最後將導致中國經濟混亂,乃至分裂、滅亡。資闡述其中犖犖大者。

直接預期效應:銀行缺錢,社會缺錢,存放款利率上升,經濟進一步衰退。

這個政策就是干預人民使用自己資產的自由。因此在銀行有超過這個數目的存款者,會將其存款減少到 10 萬人民幣以下,以保障其更大幅度的資產使用自由。更甚者則是將銀行存款全部提出。這種行為若是單一在做,影響並不大。這是我們每天都會看到的。但若是社會上很多人在做,最貼近的現象經驗,就是銀行擠兌

須知銀行的放款多不是自己的資金,而是社會大眾的存款。現在大量存款流失,銀行就必須要求借款者還款,以應付擠兌。這若沒有配合措施,會引發銀行擠兌。單一銀行若發生這種事情,經常會有金融當局出面喊話,說是單一銀行現象,並且向中央單位銀行(一般是央行)拿現金去應付這個問題。現在卻是中國以政策推動讓整個社會去對所有的銀行進行擠兌。這樣的衝擊會更大。

中國到目前沒有傳出擠兌,若不是掩飾,就是有某些純經濟沒有看到的限制條件存在。例如「人民已經學乖了,以一種共通、相似的說法可以讓銀行當作藉口,使資金留在銀行,又不須要多繁複的解釋。」而這種「謊言」對銀行與存款者來說,都是不須要多交代的「默契」是上下交相賊的作法。然而照經濟邏輯,即令在 9/1 日之前沒有擠兌,人民也不敢在銀行中多存款。畢竟前述沒有被查存款是默契,卻不是「合法」。這樣的效應一定會發生。其結果就是銀行缺錢,社會缺錢。而企業在爭取貸款的需求下,只有提高借款利率。這會大幅度打擊投資。

從貨幣乘數效應角度解釋。銀行因為可以拿借款當放款用,因此會產生所謂的乘數效應。舉例來說,若有人拿 1,000 元到銀行去存款。他銀行存款簿上是 1,000 元存款。銀行可以拿這 1,000 元去借給別人。因為鈔票上沒有寫名字,借款人也不知道這是誰的存款?他只要借到錢就好。若這個人借到錢之後,又將全數 1,000 元存到銀行。則這人的存款簿也是 1,000 元存款。整個社會就有 2,000 元的存款。若這筆錢如上述轉 10 次,則整個社會看到的,就是 1,000 元的 10 倍資金在轉動。這叫做貨幣的乘數效果。至於文中的借款,那是個人行為,但存款放在銀行,就是可流動的資金。

政府為防止金融擠兌風暴,一般會限制放款比例。如前例。1,000 元的存款,僅能拿其中的80%(也就是800元)去放款,其餘的20%(也就是200元)放在銀行,以備別人來提取存款。這20% 就叫做存款準備率。當借款人借到800元後,他又全數回存到銀行。則銀行能拿其中的80%(也就是 640 元,也就是800元的80%)去放款,其餘的20%(也就是160元,也就是800元的20%)放在銀行,以備別人來提取存款。照這樣的方式進行,最後這1,000元,在社會上會創造5,000元的流動資金。由1/20%(存款準備率)=5。實際社會運作,當然不會像前述那麼樣做。既然借1,000元,怎麼可能全部回存呢?讓自己平白承擔利息損失?然而社會運作大致是照這樣進行。目前我們在社會上所看到的資金流動,就是根據這樣的法則在進行。

需注意的重點之一是:要發揮這樣的乘數效應,資金就必須在銀行與社會大眾間流動。社會大眾手中握有的現金越少,越多存在銀行,這樣的效應越強。反之則效應越弱。

「效應越弱」意即社會上越缺錢。將之與「中國人民在銀行,若存錢超過 10 萬人民幣者,必須說明」聯繫在一起思考。就是人民在怕被查問銀行存款後,將有幾個可能,其中之一就是越多的資金改放在自己家裡,這樣在銀行體系的貨幣將越少,也就是社會流動的資金越少。這出現幾個現象 :

需要現金的人只好提高借款利率,而借款者的投資獲利率必須高於借款利率,否則就會虧錢。如此會減少投資。甚至獲利太低而無法償還利息,導致呆帳。銀行為防止這種現象,只好將借款條件逐漸嚴審,最後僅有公家單位借得到錢。

握在人民手中的資金,依舊要找出路借款,這就是民間金融。就是我們以前的標會行為。這些民間標會固然可以解決部分民營者的資金需求,但若無法償還,就引發民間的金融風暴。

這就是1990年之前的臺灣金融狀況。我的確在陳述這一段故事。只是以中國目前來說,應該還算是資金短缺的國家。其國內金融應該沒有比台灣在1990年時好到哪裡?甚至更差。現在習近平這樣玩,他們的狀況應該會更加惡化,而其引發的民間金融風暴,也將比臺灣嚴重。且若論及其國家規模所產生的金融危機,將更難想像。

作者 : 林修正 / 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