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日前預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地球公民基金會今(17)日提出五大訴求,包括建議修正項目納入臭氧8小時、燃煤火力發電機組應變條件應調整、污染嚴重的機組應列入應變措施、支持納入石化、鋼鐵業等固定污染源與加強通報措施、「中級預警」等級應增列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環保署今年6月29日預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為落實工廠的應變效果,要求燃煤電力機組、鋼鐵冶煉業、石化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對象,於空品不良時必須有對應的降載或減排比例,分為預警、輕、中、重度惡化4等級,須降載減排幅度為10%至40%不等。

地球公民今天發表聲明表示,自2017年6月《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二次修訂至今,多年來包括地球公民在內的許多民間團體,不斷建議環保署應針對其中過高的緊急應變門檻以及應變項目、應變強度等再次修正,今年,環保署總算正面回應民間團體意見提出修正草案。

地球公民表示,近年來台灣空氣品質發生紅害,有部分是因臭氧8小時平均值過高所致,但辦法草案針對空氣品質各級預警與惡化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在污染物臭氧的項目中,僅列出「臭氧小時值」,建議將臭氧8小時平均值(最近連續8小時移動平均值)納入,依照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的級距,臭氧8小時平均值達到0.086至 0.105 ppm時,即為「預警中級」。

「燃煤火力發電機組應變條件應調整」,地球公民指出,在空污惡化時應採行的應變防制措施部分,辦法草案中載明燃煤火力發電機組在「當全國供電裕度達 280 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在 10 %以上」的條件下,應啟動減產或降載。但據估計,在台電長期系統運轉實務經驗下,只需200萬-250萬瓩的備轉容量,就有足夠的供電餘裕應付臨時的跳機事件。

以2021年1月1日、2月7日及2月28日的供電資料來看,備轉容量在低於280萬瓩的情況下仍能維持供電正常,證實上述供電餘裕估計,對維護電網安全已相當充分。

地球公民說,他們同意在啟動空污緊急應變防制措施時,應將電網安全同步納入考量。但這次辦法草案的門檻過高,恐導致燃煤電廠降載的緊急應變措施難以順利啟動。建議修正為「當全國供電裕度達250萬瓩以上,或備轉容量率在 8 %以上」,即能有效反映電網安全的需求,並兼顧空污緊急狀態降載。長期來看,則是建議刪除備轉容量率門檻,以備轉容量(供電裕度)為標準即可。

「污染嚴重的機組應列入應變措施」,聲明強調,火力電廠中的燃氣機組未被納入這次辦法草案的應採行之應變防制措施之中,是因其總體的空氣污染量較燃煤機組為低,但就實際面來看,若是老舊、污染較嚴重的燃氣機組則仍應列入應變措施中。如,位於高雄小港的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其氮氧化物(NOx)的年平均排放濃度甚至高於部分燃煤機組,請環保署明察。

地球公民指出,中級預警時,PM2.5的移動平均值已為54.5 μg/m³,AQI燈號已為紅害,據環保署網站所列的健康影響及活動建議,此污染濃度嚴重的情況已是「對所有族群不健康」,也就是對所有人的健康開始產生影響,對敏感族群可能產生較嚴重的健康影響,學生應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進行其他戶外活動時應增加休息時間。

地球公民認為,各類別等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之健康防護引導措施之「中級預警」等級中所列的內容明顯不足,建議增加4點:1.要求新聞傳播媒體至少每一小時通知有民眾活動建議。2.衛生主管機關向所轄醫療院所發出通報,宣導醫療單位給予就診民眾適當之健康諮詢建議。

3.要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兒童少年社會福利機構應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4.要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避免或停止舉辦戶外運動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