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金老年給付的請領年齡,勞保局表示,從2008年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再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預計明年會提高至63歲。

勞保局指出,老年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請領年齡在2007年之前為60歲,2018年提高為61歲,2020年再提高為62歲,2022年將提高為63歲。依規定將會在2024年提高為64歲,2026年以後則為65歲。

根據此算法,當47年次(1958年出生)的勞工年滿60歲退休時是2018年,因勞保老年年金的請領年齡已提高為61歲,所以他必須再多等1年,也就是2019年他61歲時,才能請領到全額的老年年金。

勞工也可以選擇提前請領,依規定最多得提前 5 年申領,但每提前1年,老年年金金額就會減給4%,且減給比例不會變更;而老年年金是依下列兩式計算:「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 3000元」或是「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由勞保局擇優發給。

申請老年給付時應檢附「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如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另一方面,如勞工符合「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退職者」,須另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而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退職者,須另檢附載有轉投該保險日期及依法退職或依軍人保險條例請領退伍給付、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請領養老給付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