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2018年參選台北市長,因拒繳保證金而不被受理,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卻敗訴,范雲今天(22日)與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主張保證金違憲,應廢除保證金高門檻、強化公共政見宣傳,對於訴訟結果,她也說,會提出上訴直到制度變革為止,也將同步啟動選舉公共化系列修法工作。
民進黨立委范雲3年前申請參選台北市長,因拒繳200萬元選舉保證金,遭台北市選委會拒絕受理登記,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對此,范雲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在台灣參選市長要繳200萬保證金,反觀很多國家都沒有保證金,德國、愛爾蘭和加拿大原本有保證金,但陸續已被宣告違憲,而法國、美國多數州沒保證金制,是以合理登記費或連署代替。
范雲指出,或許有些人會擔心沒有保證金,大家都會出來選,不過能以連署方式代替,她進入立院後召開公聽會,就是希望中選會、內政部不要停留這是慣例,應修改規定、保障人民參政權,在台灣光是議員登記參選就要20萬、里長則要5萬,這對青年參政很不公平,也沒有做到平等參選,因此她才會打官司。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張烽益指出,保證金制度是威權統治遺緒,以前政府不鼓勵人民參與政治,會用行政手段阻卻人民參與民主,在威權政治退去後,變成金權政治,保證金會讓窮人無法進入政治,而進入門檻的人,會無限制花費砸廣告,變成有錢人才能玩得遊戲,這對人民參與政治不友善。
保證金案義務律師陳鵬光說,保證金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保證金原意是希望抑制濫行參選,但上次選舉就能看出,該設計無法達到目的,另外,若參選是以金錢區別,也缺乏正當性理由。律師吳典倫則說,判決認為保證金沒有差別待遇、金額沒有過高,一體適用在人民身上,因此沒有違憲,但這樣的見解缺乏憲法高度,未能充分保障人民參政權。
綠黨召集人劉崇顯補充,台灣許多選制都有門檻過高問題,不僅保證金過高,政黨補助款的門檻也過高,相較國外的門檻,台灣補助門檻要過3%才有補助,呼籲補助款門檻下修到1%,以符合台灣多元民主發展願景。
范雲呼籲廢除保證金高門檻制度。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