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洋法法庭預計將於8月或9月舉行選舉,選出7名法官,任期均為9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所有168個簽署國將在選舉中投票,由於美國未簽署公約故無法參與投票。不過,即使無法參與投票,美國仍持向其他簽署國警告,勿投票給中國。對此,中國官媒《環球網》撰文報導,嗆「美國沒投票權卻中國使絆。」

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史達偉 (David R. Stilwell) 在上月一場智庫活動中稱 :「選舉一名中國官員加入該機構,就像僱傭一個縱火犯來管理消防局。」並呼籲參與這次投票的國家,仔細評估中國候選人的資格。史達偉強調,各國應考慮清楚由中國法官擔任該法庭法官是否有助於或妨礙國際海洋法,「鑑於北京方面的記錄,答案應該很清楚。」

實際上,中國已經並非第一次提名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候選人,自1996年該法庭進行首次選舉以來,已經有3名中國法官在該法庭任職。

針對史達偉的指控,環球時報也以 :「美國連投票資格都沒有,卻又在國際海洋法法庭選舉上給中國使絆」為題撰文反擊。文章引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的說法,指稱美國迄今不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動輒以公約的衛士自居。

華春瑩強調,史達偉完全無視公約締約國就法庭法官選舉所達成的基本規則,以及締約國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安排,煽動國際輿論惡意攻擊中方,肆意對公約締約國指手畫腳,這種做法才是真正的對公約、對國際法律秩序和國際關係的最大的破壞和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