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氣候變遷表現愈來愈差

12月10日看守德國(Germanwatch),新氣候中心(New Climate Institue)與歐洲氣候變遷行動聯盟(CAN-Europe)公布針對全球57國與歐盟評估「氣候變遷表現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CCPI)年度報告。可喜的是被評估的57國有31國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已開始下降。排名部分,主辦單位與往年一樣不認為有國家表現值得列入前三名,名次從第四名排起,台灣排名從去年倒數第五慘跌至倒數第三名(59)。

評估對象涵蓋全球溫室效應氣體總排放的九成以上,評估重點為: 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再生能源比率,能源使用等實際表現,加上國內外政策;前三項比重占總分八成,是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最新資料,從現況、趨勢、與增溫遠低於攝氏2度該有的路徑差距計算所得。兩成的氣候變遷政策分數是綜合各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所得。 台灣在政策部分成績差強人意,排名第40;實際表現太差:溫室效應氣體排放排名60 (倒數第二),再生能源排第58 (倒數第四),能源使用第54名 (倒數第八)。

2015年巴黎協議簽署前,台灣通過以2050年為目標的「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也公開宣布2030年前的自願減量承諾(INDC),但為何國際表現評估卻是年年後退,快退到谷底?
問題是台灣相關規範沒有被認真實踐,政府設置目標與國際趨勢差距太大;對應越來越多國家開始認真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以蝸牛步伐前進的台灣因此與國際趨勢漸行漸遠。

台灣抬高比較基準量,延後目標年

台灣從20多年前就開始關注氣候變遷問題,但減量目標沒有越來越積極反而一再往後拖延。1998年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訂2000年為基準年,2020年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將回歸基準年排放。2007年民進黨政府與2008年國民黨政府一致將目標年延後為2025年。2015年將排放量比2000年多出近兩成的2005年改為基準年,目標為2050年減半,2025年減10%。但根據能源局最新資料,這兩年僅算能源使用的二氧化碳排放都比2005年溫室效應氣體總排放高!有哪些計畫可以在2025年控制排放量比新基準少一成? 還是屆時再度修改基準年或延後目標年?

國際訴求「每年減7.6%」「2050零碳排放」

2015年巴黎協議以「控制增溫遠低於攝氏兩度,追求增溫不超過攝氏1.5度」為目標,需要「在本世紀中人為排放要和自然吸收相當」;去年10月跨政府氣候變遷研究群(IPCC)發表「攝氏1.5度特別報導」指出,如果全球沒有快速大幅減量,2030年以後就不可能控制增溫在攝氏1.5度內。上月底年出刊的聯合國環境組織「年度排放差距報告」建議全球從明年起到2030年每年必須減7.6%排放,才有可能將增溫控制在攝氏1.5度。極端天氣愈來愈強、愈來愈頻繁,未來有更多的意料之外,氣候變遷問題已經是高度急迫,亟需立刻用強而有力方式處理的緊急狀態,「每年減7.6%」「2050零碳排放」困難,但卻是不得不的訴求。

台灣不分黨派擁抱高耗能產業

過去二十年來,歷任執政者不分黨派都沉溺於三四十年前以高耗能產業帶動經濟的發展模式,畏懼財閥們批判,只知盡所能地設法填補他們「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需求,怯於規範;導致工業部門和石化原料為主的非能源部門持續消耗六成以上進口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居高不下,近年甚至不減反增。為政者只迴護少數業者利益,忽略社會與環境資源應該合理分配與永續經營 --- 是台灣許多問題的根源,氣候變遷因應問題是其中之一。

調整產業結構才可能落實減量

如果各國的氣候變遷因應都和排放量第21名的台灣相似,全球環境不久就將病入膏肓。台灣在「氣候變遷表現指標」排名,凸顯台灣在氣候變遷因應策略與行動遠遠落後絕大部份國家。台灣希望被國際看見,被國際社會接納,應該儘速提出更具野心的減量目標與策略,認真地執行。一昧要求政府補貼才能維繫的企業,根本缺乏市場競爭能力,唯有政府放手才可能刺激企業改善體質,才可能開始產業結構調整,台灣的溫室效應氣體排放減量才可能落實。根據巴利協議規範,明年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國大會前,所有國家必須提出更具野心的自願減量承諾,台灣有這樣準備嗎? 氣候變遷日益嚴重,人必須改變才可能在新環境存活。

Note:
12月2日到12月13日,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5次締約國大會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

從2009年開始舉辦至今,主辦單位認為沒有國家值得前三名, 所以排名順延三位。今年度前三名為瑞典(4)、丹麥(5)與摩洛哥(6)。從2009年CCPI舉辦開始,台灣整體排名分別是54 (2009),55 (2010),52 (2011),49 (2012),52 (2013),52 (2014),54 (2015),52 (2016),52 (2017),54 (2018),56 (2019, 含歐盟57國)與59 (2020, 57國加歐盟)。

文/徐光蓉(台大大氣系教授、媽盟理事長)

12月10日看守德國(Germanwatch),新氣候中心(New Climate Institue)與歐洲氣候變遷行動聯盟(CAN-Europe)公布針對全球57國與歐盟評估「氣候變遷表現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CCPI)年度報告   圖/徐光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