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的軍法審判案件,從1961年蘇東啟政治案開始,就有一些海外團體會進行救援。這種救援是國際性的,在國際上如果發生一些人權案件,還是有一些人權組織會進行救援。以美麗島事件來說,第一個展開救援的是12月14日,也就是大逮捕的第二天,國際特赦組織(AI)的倫敦總會副秘書長奧斯汀(Dick Ossting)立即發出電文給蔣經國總統,詢問高雄的這場示威遊行,為什麼抓那麼多人?到底是犯了什麼嚴重的罪?

接下來的1月11日,國際特赦組織(AI) 即發出緊急行動(urgent action)通告,希望透過這個組織來救援這些人犯。我們後來訪問位於美國新墨西哥洲的一位台灣人張希典,他是屬於AI101小組,他被分配到的是負責救援呂秀蓮,不同的州、不同的AI小組會針對不同的人進行救援。後來呂秀蓮出獄後還特別飛去美國感謝這個小組。

美國57名法律學者第一時間就致函蔣經國反對逮捕

除了AI之外,據統計有美國許多著名大學的57位法律學者,包括呂秀蓮和馬英九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的老師孔傑榮(Jerome A. Cohen),聯名致函蔣經國總統,表達對台灣大舉逮捕反對人士的嚴重關切。今天在外交部的檔案當中可以看到這些救援的信件,所講的理由其中一點提到了「台灣關係法」,果然是法律學者,相當內行。那時「台灣關係法」才剛通過,因為中華民國和美國斷交,如何維持雙邊關係就靠這部法。「台灣關係法」雖然關心台灣的安全,可是也關心台灣的人權,如果當局迫害人權,美國可能沒有理所當然要幫助台灣。這樣的說法,應該會給國民黨政府帶來相當的壓力。

從外交部的檔案可以看到,1980年2月中,距離高雄事件才兩個月,來自世界各地的函件就有一千多封,外交部當然也做了篩選,有些重覆性太高,可能是組織動員,據說是來自歐洲比利時的一個單位,一個國家就來了幾百封,這些不必回覆,可是也有必須要回覆的,比如說美國的參、眾兩院議員的來信,這些國民黨就不敢忽視。

外交部也很認真的做了表格,其中參議員有七位、眾議員有六位,比較耳熟能詳的是甘迺迪參議員,不是當總統的那位,但是同一個家族。而救援也不只有在1980年的美麗島軍法大審,而是從1980年一直到1982、1983年,在這些人關押期間還是陸續有來信,要不寫給蔣經國總統、汪敬煦總司令、就是給孫院長或是錢復次長等等。他們一方面關切台灣的戒嚴,但如果要指名關切那一位人犯,通常出現頻率最高的是高俊明以及林義雄,一方面是因為林宅血案,一方面也是因為高俊明長老教會總幹事的身份,這個當然會給當局包括蔣經國總統壓力。

陳若曦告訴蔣經國:高雄事件未暴先鎮 鎮而後暴

在救援行動當中,我們也要提到一位旅美台灣人作家陳若曦,她是在台灣長大受教育,台大外文系畢業後到美國念書,嫁給一位大陸人,她曾經與先生一起回到中國,剛好經歷文化大革命,是很特別的人生經驗,她以一位小說家的敏銳觸角,寫了一系列的相關小說並集成《尹縣長》一書,被國民黨當局當成反共宣傳小說。所以,陳若曦在美國找了三十幾位著名的華人知識份子,包括:許倬雲、余英時、李歐梵、聶華苓、於黎華等人,聯名寫了一封要求公開司法審判之類的信,由陳若曦回台面交蔣經國。

陳若曦見蔣經國談論美麗島事件時,她告訴蔣經國,美麗島事件不是當局所說的叛亂暴動,她認為是憲警反應過度(over react),她說她有去高雄做了一些調查,其實是「未暴先鎮、鎮而後暴」,意指民眾還沒有行動之前,軍警先將人包圍,並放催淚瓦斯鎮壓,群眾著急了才會暴力反抗,衝出一個出口。這樣的說法等於是指責任不在美麗島政團或是民眾這邊,而是軍警或是政府當局,這對蔣經國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和壓力。

所以後來美麗島事件被軍法審判的只有八位,其他33位則是一般的司法審判,這是因為有國際壓力下的縮小範圍。所以這八位被軍法審判的人便成為焦點,從1980年3月18日至28日(中間逢週末停審兩天)一共九天在景美軍法處第一法庭進行的大審判。這在過去從沒有過,用公開的模式給報紙文字記者錄音、整稿,第二天全文照登。過去我也曾經說過,我們這代成長的青年,都看過這份報紙,也是空前絕後將這樣的政治案件的審判公開。

2002年11月10日陳若曦於復興南路自宅接受陳儀深訪問。

公開審判沒收殺雞儆猴之效 反而變成民主教室

當時當局的考量是當成一個政治教育,一方面是給國際一個交代,一方面也是想透過審判過程,揭開美麗島政團的真面目,達成某些宣傳。可是效果適得其反,施明德後來也這樣說:「國民黨原本很篤定地盤算:讓這些人在公開審判時公開認罪,這樣「美麗島政團」整個就垮了,以後出去也沒有公信力了。蔣經國做這個判斷,是情治單位製造出這些條件,讓他認為公開審判沒關係。……事實上,公開審判也是蔣經國的一大敗筆。全台灣共同在大審裏面上了民主政治的大課,所以對台灣的民主化、政治現代化,那大審的重要性超過於「高雄事件」。

在軍法審判問答的過程中談到為什麼要戒嚴?為什麼要抗議萬年國會?為什麼他們必須透過辦雜誌做改革的要求?分別由江鵬堅、謝長廷、蘇貞昌、陳水扁等15位律師幫美麗島的八名「叛亂犯」辯護,而這些律師後來也成為民進黨要角。他們的辯護經過討論,並不是只有司法辯護,因為司法辯護是講證據有沒有,對不對。他們還要兼顧憲法辯護和政治辯護。憲法辯護是討論人民有沒有遊行的權利,現在還戒嚴對不對,而政治辯護是台灣的政治是否需要改革。

因此,辯護律師所進行的司法辯護、憲法辯護與政治辯護,等於是透過那一場軍法大審的媒體公開化,跟審判長及檢察官談法律、論政治,對台灣社會確實是大規模的政治教育,這也是美麗島事件對台灣社會的影響不能忽略的一面。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是指1979年12月10日,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主的黨外人士,在高雄所舉辦的集會遊行,結果當晚爆發嚴重的警民衝突,接著執政當局開始大肆逮捕黨外人士,包括:黃信介、張俊宏、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以及陳菊、呂秀蓮…等上百人,雜誌社並隨即遭到查封…。

這場被視為殲滅黨外民主菁英的軍法大審,主事者以叛亂罪起訴,隨後軍法大審引起全世界矚目,透過八名被告的法庭陳述,終局雖仍重判無期徒刑到12年有期徒刑(另,普通法院審理者涉及該案者,共37名遭判刑),但卻也已讓民主的種子在意外中遍灑台灣。此後,八名軍法被告出獄後,除了林弘宣退隱休養外,其餘都在台灣推動民主化進程中持續擔綱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