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副總統陳建仁拋出器官捐贈默許議題,希望提升器捐人數,也讓此議題搬上檯面,民眾以為政府要推默許制,沒有不同意就視為
衛福部澄清,所謂「默許制」應為歐洲國家施行的器官捐贈「推定同意制(opt-out)」,即除非確認死者生前表示反對,或有人知道死者曾明確表達過反對器捐,否則視同願意器官捐贈,但在器官摘取時,仍會尊重家屬意見,並不會發生強摘器官的情形。
衛福部指出,據2018年統計各國每百萬人口器官捐贈率,實施「推定同意制」的西班牙為48、比利時33.4、義大利27.3、瑞典17.7,而與我國相仿實施「選擇同意制(opt-in)」的國家中,美國為33.3、英國24.5,我國則為14.2人,兩種器官捐贈制度各有其優缺點。
在過去,確有國內醫界專家曾提出效仿西方國家推動「推定同意制」之建議,但考量國情,且尚未有社會共識下,仍採取須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或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器官捐贈。
衛福部指出,在現行制度下,為提升民眾器官捐贈意願,增加器官捐贈觸達管道,目前在換發健保卡、身分證、駕照等證件時,臨櫃人員會主動提供器官捐贈資料並詢問民眾意願,而民眾也可自行於本部官網下載紙本或進行線上簽署,而截至今年6月,完成簽署同意器官捐贈人數已達42萬人。
陳建仁也在臉書貼文澄清,他支持能夠提升民眾器官捐贈意願的各種推廣活動與方法,並希望器官捐贈的慈悲、善良能在台灣社會持續發酵。但他在致詞時,並未提到政府將仿效西方部分國家推動器官捐贈「默許制度」,更沒有說「希望5年內修法跟上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