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4日電)北檢偵辦恐嚇檢察官案,今天聲押禁見被告戴瑞甯、林惠珠。北檢指出,檢察官對於任何不法均依法嚴辦,戴、林所為有藉此影響或干預個案審判的重大疑慮,且形成模仿效應,有羈押禁見的必要。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引發社會關注。有特定人士在社群平台張貼承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姓名、照片,甚至合成潑灑血跡的畫面,並搭配「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仇恨、威嚇性圖文,引發社會爭議。
全站首選:美軍退役162架A-10攻擊機賣給台灣? 專家 : 又老速度又慢 恐成解放軍靶子
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調查局資訊安全工作站於昨天分別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北市刑大及調查局資安站溯源追查,發現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涉案,昨天下午通知39歲、目前擔任資訊工程師的戴男到案,當晚移送北檢。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恐嚇行為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調另查出,住台中市的林惠珠及周姓男友涉嫌把戴男上網的原圖加工合成後轉傳社群平台,警方昨晚前往台中將2人拘提到案,今天下午移送北檢偵辦。周男、林女被送到北檢時,以衣服或帽子、口罩蓋住頭臉,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檢察官認為,林女涉犯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周男則因罪嫌不足請回。
北檢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審酌戴姓、林姓被告所為,使依法執行職務的司法人員產生恐懼及心理壓力,有藉此影響或干預個案審判的重大疑慮;且其等所為在網路世界快速傳播,形成模仿效應,嚴重危害司法秩序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所以2人均有羈押禁見的必要。
北檢強調,檢察官依法訴追犯罪及法官依法審判,不容非法暴力威脅,對於任何不法,均將依法嚴辦。另同時呼籲民眾勿轉傳類似圖文,以免有觸法之虞。(編輯:張銘坤)1140704

台中市女子林惠珠(左)與周姓男友將戴瑞甯上網原圖加工合成再轉貼社群平台,檢調將2人帶回台北偵訊,4日下午移送北檢複訊。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