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於2018年九合一大選落敗後,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丁敗訴。讓丁陣營無法接受,丁守中今天上午再度召開記者會,抨擊一審判決結果荒謬又矛盾,「不是丁守中還停留在去年的11月24日」,而是要建立台灣民主公平選舉制度,希望透過司法,糾正選務機關的怠惰及違法,因此宣布今天就會提出選舉無效上訴二審。
丁守中表示,根據他收到的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書結論內容,可見判決也認為,這次去年11月24日的選舉辦理有諸多行政疏失,卻又同時認為並沒有違反憲法、選舉罷免法及行政法的相關重要法律原則,代表這個判決充滿倫理的荒謬與矛盾。丁不滿稱,「竟然拚我輸,拚我敗訴,起不怪哉」。
全站首選:因應美國關稅衝擊 政院擬新增投資台灣貸款額度達7,200億
丁守中舉例,選務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明顯違法,雖然根據選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顯然一審判決結果和選務機關,已錯誤理解及適用,選罷法第19條第1項的法律要件,視「進入」與「到達」為兩個概念,將進入與到達的階段混淆,但實際上進入應為到達的先行動作。
丁守中稱,在去年11月24日投票日的下午4點投票時間截止前後,因為「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荒誕現象,讓當時還在投票的選民處於資訊不對等的現象,已很明顯違法,嚴重違反憲法第129條的選舉平等原則。
丁守中指出,當時至少有11萬7766名選舉人的投票行為受到影響,占當屆台北市長選舉總投票數的8%,受到「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影響,而台北市長柯文哲與他的票數僅相差3567票,因此他們認為,選舉結果當然有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