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總部向台南太陽能電廠採購台灣10MW(百萬瓦)再生能源電力(綠電)。本案創下三個第一:這是2017年經濟部修正電業法後,第一件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案、Google在亞洲首次購買再生能源、此案是台灣首度透過台電併網傳送再生能源的第一例。

台灣地區在2017年通過《電業法》修法之後,讓企業可直接向獨立電廠購買再生能源,且接軌經濟部標檢局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買到真正的「純」綠電。因此,Google得以藉由位於台南市的太陽能發電廠採購再生電能,並且預計透過採購的1000瓩電力推動位於彰濱的Google台灣資料中心。

同時,透過將太陽能面板架設到養殖場魚池,並且利用支架將太陽能面板增加受熱效率,藉此解決在台灣地區土地面積有限情況佈署大面積太陽能板需求問題,更可藉由讓魚池養殖業者獲得額外收入,這樣的設置可大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太陽能面板與魚和平共存,也符合生態平衡理念,進而達成在地經濟互利效果。

Google能源政策與基礎建設資深負責人馬斯頓‧漢納(Marsden Hanna)表示,接下來仍會繼續在台灣採購更多再生能源,且不限於太陽光電,也希望與更多單位合作推動更多創新政策,拉低再生能源價格,且可透過市場機制、讓價格接近於發電成本,但仍由於一些法規導致價格偏高。

該採購案可落實「Google智慧台灣」計畫的承諾,不但帶動台灣綠能周邊產業的發展,更可為當地的環保與生態永續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