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今(12)天表示接獲民眾陳情,在使用新購筆電,觸鍵盤約一小時後,手指關節會痛,手抽離就不痛;經過協會檢測後,發現該筆電於沒有上網時仍有高出背景值約1000倍的電磁波,而且是超過1分鐘持續存在地發出;因此呼籲,電腦產品應更清楚的標示電磁波。

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辦公室主任粘麗玉、常務理事吳麗慧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消費者要買低電磁波的電腦,要求標示電磁波」記者會,強調協會實測兩個廠牌的筆記型電腦,如果沒有上網的話,電磁波不高,但如果電腦開啟飛航模式,電磁波卻持續超過1000微瓦/m2以上,事態嚴重,要求經濟部相關單位應該注意此產品之安全性。

吳麗慧說,電磁波為2B致癌物,應該盡量避免暴露,電腦產品的外面應該標示有上網及沒上網的電磁波,這樣,才能避免長期使用電腦的成人、學生或孩童暴露於電磁波下。

粘麗玉指出,環保署應該訂定家戶室內的電磁波安全標準,也就是長時間的暴露標準,目前環保署只訂定室外短時間的標準,環保署應該比照瑞士、奧地利等國家,有室內長時間標準,或類似德國的安全住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