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看到一篇中國時報的專欄文章,是位資深的媒體與影像工作者徐宗懋先生,對於高雄有很深的期許,也有一些對於城市發展的批判,我在行政系統服務,一直有個原則,做不好的地方我們虛心檢討、做不夠的地方我們要更加努力,政府本來就應該被監督,不過是希望任何的批評應該是在相關事實的根據上,文中最後一段直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與駁二藝術特區,內文有些訊息與真實的狀況不符,身為文化局長,一方面很快去瞭解來龍去脈,但我想針對文章的訊息比較有疑義的部分做適度的澄清。

徐先生長期在影像上的專業耕耘與出版是非常值得敬佩的,我自己大學是念攝影,也短暫的待過媒體,我自己的大學同學還有相當多的比例是從事專業的影像工作,雖然我不認識徐先生,但總是在朋友之間偶有耳聞,也是位長期耕耘影像文史與針貶時事的前輩,針對文章最後一段直指文化局的部分,我還是把內容說明清楚,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我大概整理三個重點,簡單回應:

一、文章提到房先生受駁二邀請展覽,卻被要求很高的場地租金一事。

這部分是房先生之前曾經被邀請參加駁二的一個展覽而認識我們的同仁,而後是透過FB的訊息主動提及有無可能到駁二展出,該展在台北時候是收門票並且對於參展攝影家有收參展費用,所以在談的過程有針對很多可能合作模式討論。所以並非是我們邀請後再要求高租金。

二、接著提到徐先生有一批高雄老照片,認為文化局同仁應該可以感動這些精彩的影像,可是我們竟然無動於衷。

事實上,文化局同仁沒有看過這批照片,當初的展覽內容是以青年攝影師的競賽作品為主,為何有批老照片的產生?以及房先生是如何跟徐先生溝通,我們不得而知。

三、因為這些事件,徐先生下了這樣的評論:原來高雄文化局對高雄歷史影像沒有任何興趣,也沒有扶植文創青年的作為,而是以邀請為藉口,實際上把20幾歲的文創青年當成賺錢的對象...

相對於其他園區,因為駁二是官方經營,我們對於青年在政策上的扶植計畫反而是高於其他園區的,例如人才回流計畫、藝術家進駐計畫、漾藝廊計畫、漾藝術博覽會,還有很多其他的計畫配搭,跟青年有關的涵蓋文化藝術面向的支持政策有數十項,我不敢說我們做得很好,還有很多空間可以努力,但絕非文章所言不扶植年輕人並把年輕人當成賺錢的對象。

(筆者現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局長)

 

駁二漾藝廊,提供四十歲以下年輕藝術家申請展出空間。   圖 : 尹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