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權團結組織,以及守護台灣、媽媽盟等昨(8)日來到台北市府前抗議並於今發聯合出聲明。他們希望台北市政府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時,將家長代表的1席增設成4席。並認為包含所有性平教育委員會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實務工作者代表,均應由父母家長及地方家長會推薦。

社民黨全國委員苗博雅認為,將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代表應該從台北市各級學校中的家長會尋找。

反對者批評此舉無異於將全部委員由家長代表選定,保守家長團體將可藉由倡議修法,來掌握校園教學內容。

這些團體所發出的新聞稿並表示,誠如一位媽媽說的:「女兒是我最珍貴的寶貝,她值得有一位和他一樣純潔的男孩,一位可以相互扶持共組家庭並且共度一生的人,一起去體驗愛情與性愛,但不需要在求學階段就嚐試。」

聲明中亦刊載:「我們多數家長要對扭曲性別平等的左派性文化解放團體,請你們滾出校園!!!」

反對者認為,如此將標籤化性別團體,並全盤掌握教育政策的決定權。

對此,新頭殼曾報導社民黨全國委員苗博雅表示,柯文哲以堅守進步價值作為口號,「我們要幫柯市長守護他的進步價值。」因為他的教育局無法做到這件事,每一次碰到護家盟「膝蓋就會軟掉。」

台灣公民權團結組織/守護台灣/媽媽盟 聯合聲明稿全聞內容如下:

父母家長才是學童權益的法定監護人乃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明文保障之,並為符合民主之進步,性平教育委員會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實務工作者代表應由父母家長及地方家長會推薦。

針對台北市教育局擬修正「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意將家長會代表的委員席次由1席提高為4席,遭部分左派性文化解放團體抗議一事,民權團代表發表聲明如下:

  1. 民權團及守護台灣樂見北市府教育局接受民意代表之監督,修正〈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以提高父母家長代表之席次,促進人民對教育事務之參與,並落實國家憲法對人民文化多元及言論自由之保障。
  1. 我國自2004年將〈兩性平等教育法〉修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來,左派性文化解放人士利用專有名詞之翻譯,將原指「男女兩性族群間,基於社會、文化、歷史等多樣性因素而產生的差異特徵」之「社會性別(Gender)」,竄改為「性別」,意圖「刪除男女依生理性別特徵之分類制度」好推廣「以個人心理性別身分認同之特徵(Gender Identity)之制度」以謀取政治利益及公共資源。
  1. 現有教材(包括106年度版本)之內容,嚴重偏離聯合國女權事務及世界衛生組織對於「性別(Sex)」、「社會性別(Gender)」及「社會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之原意,內容偏頗強調「破除刻板印象(Stereotype)」卻未有教導學童判斷「刻板印象」之標準,洗腦學生厭惡台灣在地原生文化,除違反聯合國〈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 (UNESCO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外,尚有導致社會世代族群相互仇恨與對立之疑慮。
  1. 另外,現有教材有過多強調並且暗示學童對於身體性慾的探索之內容。 青少年尚在發育期間,身體及腦部各樣賀爾蒙發展旺盛,教育應以引導學童透過運動與專注於學業等方式學習欲望的節制並以身心平衡發展方式來度過青春歲月,而非一昧強調可以嘗試體驗身體可帶來的快感。過早的性快感體驗,並非學童人生最好最合適的選擇。 無論日本、韓國、或是新加坡,近代經濟成長最快速及最有國家競爭力的世代,都是經由保守風氣教育所走過來的棟樑。
  1. 同性性傾向,屬於個人內在特徵與選擇,人民自應當相互尊重。 同樣,宗教文化更是我國憲法與聯合國各公約明文載入的基本保障,先進國家如新加坡,其性與性別平等教育,開宗明義就是指出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甚至不同國家社會的風氣潮流,都會對於男女性別的文化特徵與性別角色有著不同的展現,而教育的重點在於教導學童在社會文化多樣性因素中,如何尊重不同族群、不同宗教信仰對於性與性別角色的認知,而非傾斜於單一價值論述,這才是性別平等教育最重要的地方。
  1. 回歸到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父母家長同意要學童學習尊重同志族群,父母家長同意絕對要推廣社會性別主流化以建立男女平等的社會。 父母家長所不同意的是,教科書內容沒有教導學童如何判別「性別刻板印象」,就把所有台灣文化打成「要被破除的性別刻板印象」。以客家籍婦女為例,節省、精打細算是台灣多數客家女性的社會性別印象,但省吃儉用就是美德,不是刻板印象。

誠如一位媽媽說的:「女兒是我最珍貴的寶貝,她值得有一位和他一樣純潔的男孩,一位可以相互扶持共組家庭並且共度一生的人,一起去體驗愛情與性愛,但不需要在求學階段就嚐試。」我們多數家長要對扭曲性別平等的左派性文化解放團體,請你們滾出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