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天堂,台灣在你我眼中也許並非天堂,但在詐騙集團成員眼中,絕對是舉世無雙的天堂。繼肯亞事件後,馬來西亞警方2016325日破獲5處跨國電信詐欺機房,逮捕120人(其中台籍53人,中籍65人,馬籍2人),外交部隨即指示駐馬代表處務必依循慣例,要求馬國政府將台籍者依「國籍管轄原則」遣送回台,首批20415日已搭全亞洲航空班機於深夜抵達,在機場內航警局保安隊辦公室偵訊後,重獲自由而四處趴趴走了。

李敖老師總結戒嚴時代國民黨的統治邏輯,就是將經濟問題政治解決(如包庇財閥);政治問題法律解決(如以法律整肅異己);法律問題經濟解決(如法官收紅包)。如今台灣會成為詐騙集團的天堂,關鍵也就在經濟、政治與法律間的胡亂取代。詐騙原本是經濟犯罪,但因國會裡的「主權義和團」成員積極宣教,讓這個犯罪市場的運行機制改變了。

除非是精神病患的隨機殺人,其他只要是與錢有關犯罪︰大到搶劫、綁架,小到偷竊、詐騙,都跟婚姻、宗教一樣,全都是受到市場制約的,也就是說犯罪問題也是一種經濟學。簡單說經濟學假設人都是自私的,以理性的利己為基本前提。因此詐騙集團在考量詐騙成功率、被捕機率與刑度後,架設機台地點與行騙對象會不斷演化成長,台灣詐騙集團發展史至今分為5期︰

1階段是本土萌芽期︰詐騙集團在台灣架設機台,以電話詐騙台灣人。

2階段是西進草創期︰由於台灣警方查緝嚴格,詐騙集團轉往中國架設機台,以電話詐騙台灣人。

3階段是在地發展期︰由於台灣人被騙多了已有警覺,詐騙成功率降低,因此又改以電話直接詐騙中國人。

4階段是南進成熟期︰由於中國公安查緝嚴格,再轉往東南亞架設機台,以電話詐騙中國人。

5階段是全球精進期︰由於中國公安與東南亞各國合作查緝,於是再轉往東非肯亞等地架設機台,以電話詐騙中國人。

來自台灣的詐騙集團成員,用電話詐騙中國人時,一定全都會講自己是中國的公安、海關或司法官員,絕不可能承認自己是台灣人,否則不可能會有中國人上當;若有電話錄音為證,遣送回中國調查亦無不可。但他們或許是被捕之後幡然覺悟,立志效忠主權義和團,與國會裡另一類型的詐騙集團一起宣稱︰「詐騙集團是我主權神聖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因此得以由全民出錢包機回國。

肯亞事件牽動兩岸敏感的主權之爭,緣起於2011年的菲律賓遣返14台人至中國事件。20101227日,中國公安部與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合作,在馬尼拉逮捕24名跨國詐騙集團成員,其中10人為中國籍,另外(按姓氏筆畫排列)王俊翔、李原興、李祥賓、林志強、林英昌、林德貴、范茗富、莊兆善、陳和陽、陳嘉祥、鄒奇峰、劉貴雲、戴耀斌、龔盈賓14人則為台灣籍。他們因向一名高幹女兒詐騙,才會被中國列為指標性案件偵辦。

到了201122日,菲律賓移民局逕將這14名台灣人與10名同案被捕的中國人一起遣送到中國,引起台灣外交部強烈抗議,召見菲國駐台副代表Carlo Aquino表達嚴正立場。由於總統艾奎諾三世是在20106月底就任,移民局長出缺,由雷戴斯馬從7月開始代理局長。台菲之間經貿關係的密切,與肯亞根本不能相比;因此艾奎諾三世對台灣政府的抗議,不可能跟肯亞當局那樣完全置之不理。

台灣斷絕與菲律賓之間的經貿往來,尤其是減少菲勞進口人數,雖然對菲律賓有殺傷力,但這是七傷拳,傷敵7分也要自傷3分,台灣廠商與雇主照樣吃不消。可是台灣對菲律賓的制裁有個秘密武器,就是「台灣獎學金」。這個獎學金不是發給碩博士研究生,也不是互惠的,而是台灣單方面提供菲國政府官員,以學生名義來台進修中文,每月每人還可領美金一千元津貼。

菲律賓無論怎麼窮,總統也不可能公開對沒邦交的台灣道歉,但私下還是派了特使羅哈斯赴台,向外交部長楊進添承諾,會懲處失職官員,以行動表達歉意。隨後在37日撤換移民局情報處處長赫森。9日上午總統府馬拉坎南宮宣布,由8日退休的參謀總長戴維接掌移民局,而代理移民局長雷戴斯馬暫時降回原職移民局特別事務諮詢處處長。台灣從菲律賓那裡要來了面子,但要怎麼向中國要裡子呢?

當時兩岸關係還算融洽,馬英九已忙於連任競選,中國為了不讓馬英九難堪,公安部長孟建柱對專程赴北京協商的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雙方可就共同打擊兩岸不法分子涉嫌在第三地的犯罪活動,討論具體合作細節。76日中國就同意放人,14名詐騙集團成員搭乘華航專機抵台,作為檢察總長黃世銘68日首度率團訪中的回禮。

由於中國對遣返作業完全保密,因此當這14人被戴上頭套及手銬,從北京朝陽區的北京第一拘留所提解出來時,有人還以為「要被拖去打掉(槍決)」,被押上囚車時嚇到腿軟。他們到了首都機場取下頭套時才鬆了口氣,向接押的刑事局隊長鄧學鑫說:「警官,我一定配合!」此案由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錦秋、張春暉共同偵辦。

這些詐騙集團成員上機後,口中無不念念有詞,感謝「媽祖保佑」,因為回台就沒事了。檢警表示詐騙集團「風險低、利潤高、刑度低」,落網後個個有恃無恐「大方認罪」,檢方雖求處重刑,並要求強制工作;但法官以犯罪所得不高,且被告認罪等理由,幾乎個個獲緩刑或易科罰金,檢警無不氣結。果然201312法院判決定讞,這14人中2人無罪、12人刑期從14個月到38個月不等,不過全部都可易科罰金。

20123月媒體報導,前一年7月從北京送回的鄒奇峰詐騙集團,成員劉貴雲落網後,由弟弟劉貴堂接棒,在台灣主持轉帳機房及擔任提款車手,指揮手下以對岸U盾卡網路轉帳,分散贓款後再派人到ATM領出。劉貴堂平日以市價500多萬元的賓士轎車代步,因為太好賺了,即使被地下匯兌業者黑吃黑了1500萬元,也只說「騙就騙了」,絲毫不以為意。

肯亞事件裡被送去中國的這45人,未來回台灣後下場如何?2011年從菲律賓送去中國再回到台灣的這14人,已經預告了結局。當犯罪市場裡出現了主權爭議,成本效益就改變了。在主權這一大神的「神功護體、刀槍不入」下,詐騙集團如虎添翼,當然也要跟著國師們一起念咒︰「詐騙集團是我主權神聖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