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半年多,仍未解決數百位前收費員失業問題。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今(27)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抗議遠通電收解決轉職安置問題沒有誠意,並自擬工人版「國道收費員安置計畫書」,要求國家妥善安置收費員,聘僱費用由遠通的薪資補償差額和違約罰款10億多元來支付相當於3年的薪資,讓遠通負起該負的責任,同時不增加交通部人事聘僱費用,創造三贏局面。

高公局則表示,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在政府組織精簡之下,有沒有職缺的問題。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政策部研究員、自救會顧問陳素香於記者會上表示,依據高公局和遠通的契約,收費員若選擇轉置工作,遠通必須以原薪支付,若新工作的薪資低於原平均35,000元,則需補足其差額長達5年;而因目前遠通開給收費員的工作薪資約為20,000到25,000元,若以差額的中間值12,500元及自救會772人計算,則遠通需支付的薪資差額為5億7900萬;但遠通若改以支付每月35,000元共5個月的離職補償金的話,僅需花費1億3510萬,跟前案相比,整整少掉了4億4390萬,這也是遠通遲遲沒有誠意安置收費員的原因。

陳素香更進一步指出,除了5億7900萬薪資差額外,再加上去年ETC使用率未達到合約標準可開罰的4.04億和收費門架建制延宕的罰款7000萬,以及未全數安置收費員連續3個月的罰款4500萬,全部金額達10億9800萬,這些錢就足夠支付772名收費員3年的薪資。

陳素香說,自救會因此提出「國道收費員安置計畫書」,要求交通部安置收費員,並確實開罰遠通,費用則用遠通繳交的10億多「專款專付」。

對於自救會的訴求,與會的2位高公局代表則僅願意在台下發言。人事主任傅桂枝表示,收費員的問題不是費用問題,而是在政府組織精簡之下有無職缺?若沒有職缺也不能因人設事。而對於自救會指控高公局「假關懷,真施壓」,傅桂枝也喊冤,他們同仁都很辛苦,想盡辦法關懷收費員,而之前遠通之所以會開出無門檻的職缺,也是因為高公局的要求才會提供的;他們也一定會盡最大努力監督遠通。

但高公局的說法馬上被自救會反駁,認為高公局早就已經放水,去年10月遠通就該全數安置收費員,至今卻還沒完成,高公局也都沒有依法開罰。對此,高公局業務組副組長劉逢良表示,契約上訂的是計程的預定時間,但因為收費計程的建制期程有落後,現在還沒到違約罰款階段。

至於自救會提出的數字問題,高公局業務組副組長劉逢良回應,據自救會的算法,遠通如果確實只付出5個月的轉職金的話,會少付4億多,因此高公局也呼籲自救會「不要讓遠通輕鬆得利,盡量讓他花5億多」,這也是高公局透過很多管道去關懷收費員,要他們去任職的原因。

對於高公局的「呼籲」,自救會相當不滿地說「4億多沒罰,遠通已經得利了」,並表示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保證收費員不會被遠通逼走?」劉逢良則說,他們已經正式成立關懷小組,內部人員會換,但高公局主體永遠在,收費員不用擔心求救無門。

高公局人事主任傅桂枝認為,這問題不像算數題的數字那麼簡單,收費員有產能,人力是資源不是負債,雇主付薪水也不是白白付,「請收費員不要妄自菲薄」;不過她的話馬上被自救會打斷,質疑「既然人力是資源,為什麼要踢走?」傅桂枝則強調,高公局絕對沒有要踢走收費員,是因為組織改造精簡,強調小而美的政府,各國面臨競爭。自救會則質疑,「所以就要犧牲勞工?」傅桂枝則否認。

與會的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收費員也是廣義的交通部同仁,而交通部既然無法執行和遠通的契約,就要負相當的責任;現在收費員和遠通互信基礎低,所以才提出新的要求,讓工作薪資從罰款支付,這雖然沒在契約上,但合情合理,交通部一定要硬起來對遠通開罰。

另外,自救會也質疑,有站長、副站長曾私下去「關懷」還沒有媒合的收費員,還直接跟收費員說「你就簽下去嘛!先去工作2天,不滿意再說」,其實就是在施壓;傅桂枝則反駁說,關懷小組有很多人打電話給收費員,但有收費員聯絡不上,他們才想到要去面訪,「怎麼會是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