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軍情五處(MI5)首長派克(Andrew Parker)週二(8日)出面批評,該國重要媒體《衛報》(the Guardian)大量刊登一些被竊取的國情機密,是送給恐怖份子1份大禮。英國另1家重要媒體《每日郵報》(The Daily Mail)週四(10日)也在評論版以〈幫助英國敵人的報紙〉為題,批判《衛報》的作為。

對此,《衛報》訴諸同儕公評,請西方各國重要媒體的主編發表他們的看法。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總編輯艾布蘭森(Jill Abramson)認為,民主國家的媒體在知會大眾以及追究掌權者的責任上扮演重要的角色。被史諾登(Edward Snowden)洩漏機密的美國國家安全局有強大的情報蒐集權力與能力,而其在社會上的角色對於《紐約時報》和《衛報》等負責任的新聞蒐集組織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對象。公開辯論情治單位監聽的合宜界線,對大眾而言是健康的,也是必要的。

德國《明鏡周刊》(Der Spiegel)總編畢希訥(Wolfgan Büchner)認為,記者最重要的職責是揭露弊端和濫權。美國國家安全局和英國政府通訊總部(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Headquarter)所進行的全球電子通訊監視,嚴重濫權而且後果難以全然預測。美國和英國政府不喜歡媒體透過政府內部人員揭露他們濫權,是可以理解的。政府攻擊那些膽敢刊登令當局難堪資訊的媒體,責備後者威脅到國家安全乃至支持國家的敵人,也是很典型的作法。某些與政府結盟的媒體(每日郵報)指控那些揭露國家部門濫權的記者同道,那才真是悲劇。

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總編輯阿魯夫.班(Aluf Benn)認為,記者只有1種責任:讓讀者得知他們的政府仗著他們的名義正在做什麼,特別是那些涉及國安和情報的部門之所作所為,因為他們本質上就會侵犯公民的自由。《衛報》刊登史諾登所揭露的內容,已經成為無畏地履行記者責任的典範。

法國《世界報》(Le Monde)編輯部主任考夫曼(Sylvie Kauffmann)指出,史諾登決定洩露給媒體可觀的高度機密文件,來顯明當局電子監聽的嚴重程度,是個歷史事件。這件事已經引起人們對於網路控制、對於反恐和公民自由之間的平衡,以及對於民主政府監督情治機關的能力都產生質疑。

考夫曼認為,情治機關的首腦有權表達對情資遭到洩漏的憂慮,正如一般公民有權質問到底是誰、為了什麼目的蒐集他們每日生活的私人資訊。曾經和《世界報》等媒體一樣刊登維基揭密(the WikiLeaks)電文的《衛報》,在刊登史諾登所揭露的文件上,是做出正確的選擇。它為了公眾的利益,這麼做是負責任的。

西班牙《國家報》(El Pais)主編莫雷諾(Javier Moreno)、美國第四大媒體Slate集團總裁威斯柏格(Jacob Weisberg)、《印度人報》(the Hindu)資深編輯瓦拉達拉傑(Siddharth Varadarajan)、《法蘭克福匯報》(die Frankfurter Allegmeiner Zeitung)發行人希爾馬赫(Frank Schirrmacher)等其餘20幾位媒體人也都肯定《衛報》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