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國人使用中藥材的安全保障,衛生署中藥組於今(2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自8月1日起,中藥材品管機制將進入第3階段,將針對10種藥材加強源頭管理機制,其中紅棗、黃耆、當歸、甘草等4種藥材必須實施邊境抽檢。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過去中藥材進口免審免驗,藥商僅需呈報即可通關,今年8月起,業者在進口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及杜仲等10種藥材時,應檢附合格之檢驗證明文件,證明所進口之中藥材符合國內衛生標準。

黃林煌指出,其中紅棗、黃耆、當歸、甘草等4種藥材由於年進口量總計超過1萬3000多噸,屬最大宗,因此必須額外實施抽檢機制。他解釋,藥材在進口時不會一次全部到貨,而是分批進口,衛生署將抽檢5%進行抽批檢驗,若檢驗結果不合格,即將所有藥材不分批全數阻於境外。

黃林煌強調,檢覆之證明文件必須來自經過我國認可的官方實驗室,目前中國共有66間實驗室為衛生署承認,若是抽檢結果顯示不合格,將立即將該實驗室除名,並與對方反映。

衛生署將分3階段進行中藥材品管機制,第1階段為推動中藥材之包裝標示,要求市售中藥材外包裝應至少標明商品名稱、報驗義務人及地址,目前已公告應標示之藥材共324種。第2階段則針對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農藥等異常物質,訂定各種異常物質限量標準。

黃林煌表示,衛生署也計畫於年底前要求在雄黃、馬前子、砒霜、蟾酥、烏頭等10種毒性中藥材包裝上貼上QR code,只要使用智慧型手機掃瞄,就能清楚知道藥材產地、成分、毒性等資料。

據衛生署統計,上述10種藥材約佔2009年進口總重量的32%,前5名分別為:紅棗3086公噸,黃耆2935公噸,當歸2041公噸,甘草1455公噸,地黃1040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