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2)日聯席內政委員會,審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3條及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最終在朝野黨團無異議情況下,全案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並決議無須交由黨團協商。
本次修正重點在於調整海巡署組織架構,增設一名副署長。依據草案內容,海巡署將由原本設置2名副署長,調整為3名副署長,以強化指揮監督與業務推動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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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提案指出,考量海巡署轄區遍及全國,且專業領域差異性大,加上預算與人員規模龐大,相關任務日益複雜繁重,有必要增設副首長協助署長進行督導與指揮監督,以提升整體行政效能。
此外,修正條文亦明定,本次修正自公布日施行,以利相關人事與組織調整儘速到位。
本案在委員會審查過程中未出現重大歧見,最終獲朝野一致支持,依照行政院版本順利完成初審,並免交黨團協商,後續將送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