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2)日聯席內政委員會,排審《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3條及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主要涉及增設一名副署長。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在質詢時質疑現行人事分工安排,認為體制存在問題,但海洋委員會副主委、海巡署署長張忠龍則當場回應,強調兼任並不影響運作。

翁曉玲指出,海巡署目前人事配置存在「奇怪的分工」,以張忠龍為例,身兼海委會政務副主委與海巡署署長,形同一人分飾多角。

她認為,若副主委與署長由不同人擔任,海巡署搭配兩位副署長的人力配置應已足夠;但在現行架構下,恐出現分身乏術的情形,影響整體人力運用。

翁曉玲進一步表示,未來應檢討制度設計,讓副主委與署長回歸各自專職,以強化行政效率。

不過,張忠龍隨即回應,相關制度涉及修法,後續將再進行研究。他並強調,自己兼任海巡署署長在工作上「完全不會影響」,海巡署各項業務推動也持續進展良好,並感謝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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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則追問,相關法律是否應進一步檢討,張忠龍再次表示,將配合修法進行後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