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研究機構日前宣布電磁波有致癌疑慮,將電磁波列入2B級致癌物,到底電磁波對我們人體的影響是什麼?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北辦公室主任粘麗玉表示,現代生活讓電磁波無所不在,他們當然並不是要大家不使用任何電器用品,但是對於電器的使用必需要知道他的傷害和使用原則,盡量做到保護自己。

粘麗玉今(13)日在「開放編輯室」節目中向網友說明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她指出,WHO的附屬機構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將電磁波列為2B級的致癌物,和塑化劑(DEHP、DBP)、咖啡同樣是2B級;但和塑化劑及咖啡不同的是,咖啡可以選擇不喝,摻有塑化劑的飲料可以被禁止,但是電磁波卻躲也躲不掉,充斥在你我周遭。

粘麗玉解釋,所謂的電磁波可分為「射頻輻射」(RF)和「極低頻電磁場」(EMFs),前者主要出現在手機等無線通訊產品上,後者則在所有家電用品上都有,另外變電所、變電站等場所周邊也都有極低頻電磁場。

她指出,對於這些有電磁波的產品,民眾在使用時要特別注意;對於家電用品,要維持一定的距離,比如說使用吹風機時不要靠太近,電視、微波爐附近也要保持空曠。

粘麗玉說,針對手機這個現代生活中重要的用品,在享受便利的同時,也要注意它的危險。她表示,美國對於手機電磁波能量特定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SAR)的標準是1.6W/kg,台灣則高達2.0 W/kg,德國則是針對SAR值低於0.6 W/kg的手機,發給藍天使標章,作為消費者在選購時的依據。

粘麗玉強調,手機在剛響起的頭幾秒電磁波最強,所以最好不要馬上接聽;此外,最好使用免持耳機來接聽手機,讓手機離身體一定的距離,這樣可以減低電磁波對身體的傷害;另外就是盡量長話短說,控制每通電話不要講超過3分鐘。

粘麗玉也提出所謂的「456原則」,以減低手機電磁波對人體的傷害。首先,4種人盡量不要用手機,就是老人、病人、孕婦和小孩;使用時盡量遠離5個身體部位,分別是頭部、耳朵、眼睛、胸部(心臟)和軀幹(內臟部位);最後保持6個原則,不用無線免持器材(藍芽)、電話不久談、訊號不佳不要用手機(電磁波較強)、平常不要貼近器官、不要固定只用身體一側講電話、不要在旁邊有人的時候講電話。

粘麗玉表示,市面上有販賣防電磁波的布,建議民眾可以買來對電磁波高的電器用品進行屏蔽。此外,她也歡迎民眾向協會租借電磁波偵測器材,或者是向協會登記電磁波檢測,協會非常樂意提供專業的建議和協助,只希望大家都能認識電磁波的風險,減少對自己身體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