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目前正在審查的公共電視法修正案中,關係著宏觀電視未來的定位與歸屬問題,目前傾向讓公視製播的宏觀電視再度回到僑委會的懷抱,由政府直接(招標)經營,並在日前已達成離開公視的初審決議。宏觀電視總監林樂群表示,政府一年一標的製作方式,並不會讓宏觀電視的運作更好。

林樂群今(13)日在新頭殼newtalk「開放編輯室-媒改時間」的節目中,討論宏觀電視頻道的營運現況,以及改制所可能產生的影響。林樂群表示,公視當初製作宏觀電視是基於民國95年1月18日政府公告的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中的第14條,說明政府編列預算招標、採購、設置之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宏觀電視之製播將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公共電視也因此擴大為公廣集團。

林樂群提到,公共電視從96年開始就製播宏觀電視,到今年已經邁入第5年了,當初條文裡將宏觀電視交由公視辦理,僑委會是非常抗拒的,過去這2年,僑委會也強調,宏觀電視是政府文宣的平台,宏觀電視必須回歸僑委會運作,林樂群表示,這次的公視法修正草案中,朝野似乎同意僑委會的看法,但如果真的要回歸僑委會運作,還必須修訂公股條例。

主持人胡元輝提到,如果宏觀電視要換單位來執行運作,是不是也需要理由來解釋,公視在製播宏觀電視時,是否有達成宣傳台灣多元文化和民主價值的任務呢?林樂群表示,在公視接手宏觀電視之前,政府是透過一年一標的方式運作電視頻道,這不論在節目品質、人才招募和設備器材等,都比不上由公視製作時的水準,也因為公視製播時的節目品質夠好,所以不論是在長榮、華航、國泰,甚至是新加坡等對外窗口可以看到宏觀電視的節目,這樣高曝光的情形可以明顯看出宏觀電視在僑委會和公視運作前後的差別。

林樂群也提到,一般民眾對於政府直接製作的節目頻道通常都是抱持著懷疑的態度,這是媒體公信力的問題,相對來說,一般民眾對公共媒體像國際上的NHK、BBC都是比較容易接受的,這也說明由誰製作節目對於民眾收看意願的影響非常大。

林樂群表示,在這4年多的觀察中,他認為,未來宏觀電視最好的運作方式是交由沒有商業考量的公視來執行或者是由宏觀電視獨立運作,整合台灣最新最好的節目,吸引全球華人的目光,這都比由政府標案來執行的效果要好,但這些變動必須配合組織及經費上的調整,才能產生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