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水災時,年代因是否將求援訊息即時回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爭議,而對兩位解聘員工提告。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此次風災中央政府學到很多教訓,也會檢討災害通報體系,至於地方政府、新聞媒體也該體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不能開玩笑」,必須拿捏基本分寸。

至於是否要求媒體處理民眾災情回報應於第一時間通報,江宜樺認為,這其實與新聞局、NCC與媒體的互動有關。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立場,當然希望能「盡早」得知求援訊息,但是否以行政罰則強制規範,仍要了解現行相關法規是否有所依據。

江宜樺指出,根據現行法規,災害發生時,新聞發布可徵用新聞頻道,採跑馬燈或使用新聞宣導影片方式播放,對救災而言,強制徵用救災機具、交通工具更重要。他強調,現階段並不必要強制規範媒體通報。

江宜樺說,目前災害應變中心的作業分組裡面雖設有「新聞組」,但往例都由消防署內員工負責,處理一般性新聞發布與聯繫工作,但是若要與媒體有技巧地溝通、互動,明顯「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以88水災為例,後來由新聞局8位同仁進駐負責這個業務,未來也將循此模式,以後只要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開設,就由了解新聞處理專業及規範的新聞局同仁扮演新聞處理橋樑角色,向媒體發布「如何幫助民眾」、「請民眾合作」的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