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第30屆氣候大會(COP 30)最終達成共識的全球氣候行動議程《Global Climate Action Agenda at COP 30》於近日公布,其核心精神比過去更為清晰:全球能源轉型必須「加速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淘汰高碳排結構」,並以公正、透明、全民參與的方式達成淨零目標。值得關注的是,在整份行動議程中,能源轉型的主軸是建立在「大量擴增再生能源與提升能源效率」,並未將核能列為主要減碳策略。
台灣近年來圍繞核電重啟的討論,時常被以「核電有助減碳」或「技術安全可突破」等論述包裝。然而與COP 30所揭示的國際方向相比,這類論述顯得過時且風險仍高。核電仍是有建置周期長、成本高、社會接受度低、核廢料難解等問題,在地狹人稠、天災頻繁的台灣,更難成為能源轉型的首要選項。國際社會更已用行動證明:邁向淨零的真正關鍵是能源效率與再生能源,而非投資高風險且無法快速建置的核能項目。
COP 30行動議程的能源章節明確指出,全球能源部門的減碳路徑包括強化再生能源供應鏈、發展分散式能源、推動企業使用綠電、提高電力與產業部門的能源效率等方向;同時呼籲各國推動公平轉型、強化公眾參與,並確保企業減碳作為能具備透明度與責任性。這些重點訊息都指向一個明確結論:在邁向淨零的全球競賽中,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是成本最低、風險最小、最能快速擴張的主流策略。
事實上,台灣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早已將「非核家園」與能源轉型納入法定政策目標,這並非政治選擇,而是基於地理條件、風險管理與能源自主所做的必要決策。台灣目前在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儲能系統布建及能源效率提升上所投入的政策力道,正與COP 30的全球能源趨勢高度一致。特別是在國際供應鏈要求企業碳排資訊揭露、提高使用綠電比例的背景下,台灣更應強化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才能讓產業維持國際競爭力。
COP 30行動議程也呼籲各國企業必須降低範疇1、2、3 排放,提高生產鏈透明度,並防堵漂綠行為。這對台灣出口導向產業極具意義:未來國際市場看重的是使用再生能源占比、能源效率與碳管理能力,而非是否擁有核電廠。
因此,台灣的非核能源轉型政策,正是走在更安全、可持續、順應國際潮流的路徑上。面對COP 30所提出的明確方向,我們更應加速再生能源部建、提升電網韌性、強化能效與儲能,並建立更透明、可信的企業碳管理制度。
全球淨零版圖已經改變,能源轉型不再是是否要核電的選擇題,而是台灣是否願意加速追上世界腳步,掌握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與綠色供應鏈的競爭力。因此,台灣唯有堅定推動非核能源政策,才能在全球淨零競賽中站在真正有利的位置。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