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法律對抗的主要途徑
菲律賓的法律戰略
菲律賓在應對中國對黃岩島的主張時,已採取多層次的法律對抗措施。首先,菲律賓在2013年向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提交訴訟,最終於2016年贏得仲裁裁決,該裁決宣告中國的「九段線」主張在國際法下無效力,並確認黃岩島位於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內。儘管中國拒絕承認該裁決,菲律賓已將其納入國內法律框架,2024年11月8日簽署的《菲律賓海洋區域法案》與《菲律賓群島海道法》,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及2016年仲裁案裁決整合至國內法規,藉以強化其法律立場。
此外,菲律賓正籌備提起新的國際仲裁案,針對中國在南海進行的環境破壞索賠。2025年1月,菲律賓司法部長克裡斯賓·雷穆拉(Crispin Remulla)宣佈,菲律賓計劃對中國在南海進行的大規模環境破壞提起訴訟,包括非法採集巨蚌、疏濬作業及人工島嶼建設所造成的生態災害。菲律賓政府更進一步探索多邊仲裁的可能性,期望與其他UNCLOS簽署國聯合提起訴訟,以增加執行力。
中國的法律回應
中國則採取了相應的法律對抗措施。2024年11月10日,中國政府公佈了黃岩島的領海基線聲明,圍繞黃岩島周邊公佈16個經緯度位置,正式宣示對該地區的管轄權。這一舉動是對菲律賓《海洋區域法案》的直接回應。同時,中國外交部宣佈成立「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一步強化其實際控制。
中國對菲律賓的國內立法提出強硬反對,指控菲律賓企圖以國內法固化國際仲裁裁決。中國外交部表示將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此外,中國海警部門加強了在黃岩島及周邊海域的執法活動,包括對菲律賓補給船進行攔截、水砲驅離等行動。
法律框架的衝突
兩國法律對抗的核心在於對UNCLOS的不同解釋。根據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裁決,直線基線(straight baseline)的劃設必須符合UNCLOS規定的標準和條件。菲律賓指控中國為黃岩島繪製的直線基線不符合UNCLOS條件,因此無法理依據與效力。然而,中國堅持認為其對黃岩島的領海基線劃設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
值得注意的是,菲律賓的《海洋區域法案》本身也存在一些法律問題。南海仲裁案並未就黃岩島等地的主權歸屬作出裁定,仲裁庭明確強調《海洋法公約》並非解決領土主權爭端的工具。此外,根據仲裁裁決,黃岩島不符合《海洋法公約》中對「島嶼」的定義,而僅屬於「礁石」,因此原則上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
越南在該衝突中的角色
越南的戰略定位
越南作為南海最大的兩個聲索國之一(除中國外),對黃岩島衝突的態度相對謹慎但堅定。越南並不對黃岩島提出直接主權聲索,但作為ASEAN成員國,越南支持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裁決。在國際層面上,越南與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一同承認了該仲裁案。
越南的雙邊戰略
越南採取了「軟平衡」策略,在與中國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安全之間尋求平衡。2023年越南將與美國的關係升級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加強了與美國、日本、印度等戰略夥伴的防務合作。越南與菲律賓也在加強海岸警衛隊聯合演習與防務協議談判方面取得進展。
越南的島礁建設
自2025年初,越南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南海島礁建設活動(填海造陸),根據亞洲海事透明度倡議(AMTI)的報告,越南正在疏濬並擴展斯普拉特利群島中的8個地形特徵。這一舉動被視為越南採用中國類似的戰略——透過物理控制來強化其領土主張。預計越南的填海面積將超過中國在該地區回收的面積。
越南在ASEAN框架中的角色
在ASEAN層面,越南支持制定南海《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COC),並與菲律賓等國推動國際法治原則的實踐。越南堅持主張應基於UNCLOS和2016年仲裁案的基礎,推進區域穩定與和平。越南的策略是透過多邊外交與區域組織的力量,制約中國的單邊行動。
越南對越南漁民的支持
2025年10月,越南海岸警衛隊與越南漁民船隊出現在黃岩島附近海域,儘管這一舉動距離越南領土較遠。這反映了越南在區域海上權益中的態度——不僅透過政府層面的外交與法律行動,也透過漁民的實際存在來維護其在南海的地位。
總體評估
中菲在黃岩島的衝突已演變為多維度的法律與政治對抗。菲律賓依賴國際法框架(特別是2016年仲裁案)和美國等戰略夥伴的支持來對抗中國,同時構建國內法律防線;中國則透過實際控制、軍事部署與法律宣示來鞏固其立場。越南則採取更為謹慎的平衡戰略,既支持以國際法解決爭端,又透過自身的防務與島礁建設活動來維護其海洋權益,並透過與菲律賓等國的合作機制來形成集體制約中國單邊行動的制來形成集體制約中國單邊行動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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