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726大罷免大烙賽、多數藍委們的緊箍咒被拔掉之後,有沒有覺得,那股「監督的力量」加大不少呢?當然,基於政治立場的不同,各讀各異,綠營咸將這種查核表態罷免單位金流來源的行徑,說成是「秋後算帳」,但只要披露的訊息沒有涉及偽造與汙衊,不過就是原原本本的呈現公開透明的資訊(除非又有簽甚麼保密協定),是監督、是算帳,就看人民怎麼想了。
接續選前大支、志祺七七的「合法要飯」風波,昨日國民黨又爆料,電視劇「零日攻擊」導演羅景壬團隊在2022年到2024間,總共獲得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2872萬元補助,期間又為賴總統拍攝「在路上」競選影片,隨即隔年文化部即核定補助「零日攻擊」7131萬元,據此質疑政府拿納稅稅人的錢來喙養「綠友友」們。
對於此番指控,當事人羅景壬表示,「做為商業廣告導演,我完全不依賴任何政府機關或政黨維生。」其更進一步指出,自己曾為馬英九主政的台北市政府拍攝超過十支廣告,也為連勝文主導的國民黨智庫拍過反霸凌廣告,顯見接案不分黨派,絕對不是「綠友友」。言下之意,羅導並未駁斥爆料的真實性,表示各該補助應為真,只是強調自己沒有政黨色彩而已。
端看羅導的說法,您發現甚麼重點了麼?
他的本意,在於澄清自己不是「綠友友」,但從其列舉的接案事例來看,顯然是長期都在接政府的案子,稍稍與公部門打過交道的都瞭,沒有點關係,標案(尤其是各式免經招標的開口契約)有那麼好拿嗎?
換言之,羅導不啻點出了一個重點,那就是類似的「奉旨給飯」、「合法要飯」的情事,或不過又是一項不分藍綠的「歷史共業」,隨著時代的變遷,實有進行徹底檢討的必要性。
我就以文化層面析之,分從「作品」與「育才」兩個角度來看這問題。
首先,政府花大錢拍廣告搞「政令宣導」,在當代到底還有沒有實質成效呢?
過往,媒體不過就是老三台加個廣播節目,人民接觸到政府相關措施的管道少,這才需要透過投放廣告的型式,將最新的法令規定與福利措施,透過生動的演繹手法傳達給大眾。
但如今,人手一機,就連高齡長者都滑得得心應手,資訊根本大爆炸,不要說是政令宣導,可能就連箇中的利弊得失,都有專人整套解析po上網,甚或民代們也會製作精美的圖卡加以宣傳,真還有必要花大錢拍廣告來投放麼?從許多政府影音標案的點閱率之低,擺明了根本沒人看、只是虛應故事的作法,肥了得標者,虛擲了納稅錢,真沒有檢討的必要麼?
其次,像大支這種、由政府花錢培養「本土文化人才」的做法,您又覺得合宜麼?
按理說,「育才」具備著無償性,就像對孩子一樣,我們會希望他們變得更好,所以不計成本的栽培,只企盼未來發展更為順遂,但卻不會預設一定要有甚麼樣的成就。一般而言,這事該處於教育階段、該是教育部該主責的事務。
一旦走出校園,不再是一種學習性質,而是走入業界之後,那便該是硬碰硬的開始。畢竟,業界是現實、是殘酷的,對於沒有競爭力的人而言,即便投入再多的資源,最終也註定是打水漂,民間企業想怎麼補助沒話說,但作為為人民把關血汗錢的政府而言,可以做這種花大錢扶植阿斗的行徑麼?
所以說,諸如文化部、甚或各部會皆然,其對於業界個人的補助,應當導入「對價式」、「契約式」的精神。也就是說,那該是一種低利、甚至無息貸款的模式,目的是在協助初出茅廬的創作者擁有第一桶金的機會,就像買房的頭期款一樣,有了這桶金,才能順利啟動後續的個人計劃,讓有志者得以實現夢想。
但倘若約定中的「夢想」(KPI)沒有達成,就該祭出相應的懲罰措施。端看是要將補助的經費返還給政府,抑或是得為政府執行些甚麼案子等等,總之就是得要有個對價,絕對不能有「給一筆錢、以自由創作為名,隨便他怎麼搞」,縱使擺明做政治用途,做起批判政敵之事,也毫無約制。國家的錢這樣花,遲早被吃垮。
政府補助,基本上就是個零和遊戲,他領到了,就代表著你損失了,基此,有沒有花在刀口上,有沒有做些增進全民福利之事,至關重要。
同樣的一筆錢,兩個補助選擇,您願意給大支作曲酸藍白、企盼大罷免大成功,抑或給周杰倫寫歌,創作一首頌揚華語歌壇的名曲呢?就端看每個人的選擇了。但站在納稅的良性循環而言,您覺得哪個方案效益較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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