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宕數日的「普發現金」決策,終於在昨日拍板定案。卓榮泰院長以「內心非常交戰」為由,用文情並茂(情勒?)的方式,娓娓道來決定不發的緣由。卓揆先是說文解字一番,說著歲計賸餘不是外界所說的「超徵稅收」,而是「實徵超過預算數」(啊不是都一樣,就是超收了原定預算的數額),不斷強調著此乃國人集體努力所掙得的經濟成果,自當應由全民共享。
但與在野陣營主張「普發現金」的分享方式不同,卓揆羅列了近四年來、「實徵超過預算數」近1兆3千億的流向與規劃,除了用於購置新式戰機、疫後特別預算等項目,若再扣現階段規劃中的「強化安全特別韌性條例」4100億元,實則只剩下336億,完全不足以因應普發現金的2千餘億的預算,需要透過舉債的方式支應,這便是窒礙難行之處。
解讀卓揆此番談話,就當他是出於肺腑之言吧,其中約略可歸納出其內心最高指導原則,就是「經濟成果全民共享」,這無疑是政府時刻掛在嘴邊的最高圭臬。無論是經濟部鼓勵企業分紅,抑或是勞動部薪資審議,「全民共享」都是終極目標。也就是說,卓揆並不反對將歲計賸餘拿出來跟民眾分享,只是該用甚麼方式來執行,才能達到最大的效益,才是他心中念茲在茲的重點。
其次,端看其之所以「內心非常交戰」,說明了在野陣營所通過的「普發現金」,的確也不失為和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的方式,獨獨因著必須藉由舉債來支應,未免債留子孫,才讓他如此煎熬。相信若財政容有餘裕,卓揆應該是很樂於普發才是。
那麼,到底為什麼國家會從經常性的歲計賸餘,轉瞬間又淪為財政困窘的境地,這或許才是更該檢討的議題吧!每當政府嗅到了歲計賸餘,就會開始起心動念的要搞些大有為建設,特別預算一個接一個,或說出發點真是為了全民,但端看其執行結果,全民真有普惠到嗎?計畫真的有確實執行麼?
不說別的,就以此次丹娜絲風災為例,看著南部地區的淹水災情與光電浩劫,諸如水資源防洪改善措施、強韌電力計畫等面向,在過去的特別預算當中,皆有相對應的項目。花了這麼多錢在裡頭,結果完全不堪一擊,一個輕度颱風就悉數現出原形,您覺得計畫真有被如質如實的執行嗎?錢真的有花在刀口上麼?
說穿了,以擘劃特別預算用以建設的做法,想要達致全民共享的效果,端賴於政府的執行力。假若規劃有遠見、執行效率佳,則當各項建設逐步完成之際,民眾當然可以享受到政策所帶來的便捷。相反的,如果一切都只是虛應故事,只是為了要將歲計賸餘合法的拿下來,當做一己一黨資源來分配,只是企盼喙養旗下嗷嗷待哺的「綠友友」們,那麼,人民就只會是冤大頭,賠了夫人又折兵。兩種情境,大家覺得,當前政府比較像哪一款呢?
撇開大有為政府的好大喜功思維,不以偌大建設來刺激經濟成長,而是透過普發現金的方式來促進民間消費動能,或說不能留下甚麼可長可久的永續措施(端看過往執行經驗,各該預算打水漂的機率高一些),但卻可立即讓民眾受惠,是最直接了當的「全民共享」,何樂而不為呢?
近日,網友們不是還翻出過往民進黨立委們放送「普發現金」的利多圖卡麼?甚或賴總統在擔任立委期間,也毫不避諱地要求普發現金才是正解。怎麼現下換成了在野陣營通過普發條例,就又變得如此萬惡了麼?
其實,卓揆也不用演得那麼辛苦,這問題本就可以兩全,只要把行政院所提出的4100億特別預算,重新審視一回,計畫依輕重緩急排序,將較無急迫性的計畫擱置緩辦,要擠出個一千多億用於普發,絕對不是甚麼大問題(政府工程大家都瞭,轉包又轉包,每包都需要「摳米熊」(khoo-mí-sióng),不知不覺,就會超編了好多預算……)。如此一來,不但長期可以嘉惠國家建設,短期又可照顧普羅大眾,根本無須天人交戰,搞得自己那麼糾結。我想,之所以會糾結,原因只有一個,就是資源想自己總攬吧!這筆錢終歸是屬於人民的,真的別太「大心肝」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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