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參與教會活動,聽到牧師提及台灣精神疾病汙名化和自殺防治議題,而在9月8日也看到2024年自殺防治優質媒體報導獎頒獎,中央通訊社記者許秩維、曾以寧合製的「Z世代心解方」獲新媒體組優勝,盼喚起社會各界對心理健康的重視,讓心病也能預防勝於治療。

 

  精神疾病的確是預防勝於治療,更千萬不能汙名化,而台灣精神疾病汙名化和自殺防治議題,一直是筆者所行動關注,也提出以下數點觀察和分析。

 

    第一在精神疾病汙名標籤化議題,在台灣日常生活中,常出現有不理解憂鬱症(Depression)等專業精神醫學名詞,缺乏醫學知識基礎,也不了解病友生命處境,就習慣性未經思索地對他們貼標籤,甚至責怪受害者(victim blaming)。

 

  上述精神疾病汙名標籤化的錯誤行為,可回溯歷史。古代的人對精神疾病不了解,社會污名化和排斥精神病患,以超自然或宗教解釋及對待他們,認為他們受到神明懲罰或惡魔附身,還有靈魂脫離、犯了禁忌、沖煞、受驚、風水等眾多說法,讓他們接受咒術、儀式,對其施行非人道待遇,例如虐待、監禁甚至處死。

 

  瑞典醫生Felix Plater(1536-1614)是探討人類行為偏差和精神障礙的先驅。1621年英國的Robert Burton寫了當時最出名的書籍《憂鬱的解剖(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描述有關憂鬱方面的症狀,1682年英國醫學家Thomas Sydenham描寫了有關 歇斯底里(hysteria)方面的症狀,1683年英國的Thomas Willis提出精神疾病應是與大腦有關的疾病,從此精神醫療有了現代醫學的基礎。然而,精神病患的遭遇也在18世紀才受到人道主義的重視。

 

    醫學人類學家凱博文(Arthur Kleiman)的研究指出,社會性的「道德破產」與思覺失調症畫上等號,因此,精神病患被視為是發生危險事故的潛在污染源,更是無法善盡責任和義務的「幼稚化」族群,難達到「成人」的道德層次。如此合理化管教訓練或區隔處理的正當性,但往往造成患者的自信低落。

 

    現代醫學的進步會給精神科醫師更豐富的知識和能力,照顧需要幫助的患者,最重要的是,不要忘記從事精神醫療工作應有的人道精神與人性關懷。

 

    我們必須要小心「精神疾病汙名化」的標籤負向力量,有些原先其實沒有憂鬱症的人們,因為烏合之眾網路輿論暴力故意放大他們某些行為,將其病理化、污名化,反而導致出現憂鬱症的症狀,這些錯誤的惡行也會導致後來憂鬱症患者自盡不可彌補的悲劇,當初無知識亂貼「精神疾病汙名化」的標籤,卻逃避無能也軟弱無法負責。

 

  接續再論台灣自殺防治議題。

 

  目前台灣自殺防治法規範的服務內容,包含「心理諮詢及轉介」、「獎勵及教育訓練」、「24小時免付費緊急諮詢電話」、「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通報及關懷訪視」、「高致命性工具管控」、「媒體管理」等部分,然而,現今台灣防治自殺政策欠缺系統性整合和專業分流,如同美國防治自殺政策的國際經驗以系統觀點的視角,串聯由小系統至大系統間可用的資源,並賦予各系統防治自殺的責任,同時,美國防治自殺政策也進行專業分流,因美國自殺個案依其職業、種族、特殊性而有不同個,例如退伍軍人、LGBT、阿拉斯加原住民、老人長者等等,則由各自的自殺防治個案管理師或專業輔導人力服務,而目前臺灣形成一個自殺個案由數名自殺防治服務人員介入的情況。除了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介入以外,亦有依其職業(如學校專任輔導人力、心輔官)、或醫療狀況(如院內自殺防治關懷人員)而發展的介入服務。衛生福利部推動「社會安全網計畫」,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勾稽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保護資訊系統與自殺防治通報系統,發現若為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合併精神疾病(含有自殺企圖)個案,衛生局即派案給心理衛生社會工作人員,提供追蹤輔導與關懷訪視、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置與轉介。故自殺個案若有上述保護性服務事由,又將有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員介入服務,綜上,在缺乏系統性整合或專業分流的現況下,在台灣防治自殺的個案需面對不同專業人員的介入,不僅使受服務對象因受到多方關懷感到疑惑,也會使自殺防治一線服務人員對彼此的角色、定位、分工不甚清楚。故目前賴政府在台灣防治自殺政策,當務之急,最需要發力的是在進行系統性整合和專業分流,完善現有自殺防治服務網絡的合作,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增加諮商師、精神科醫師的淺碟政策。

 

  而現今國人因精神疾患就診人數逐年增加,近3年精神科就診人數,由COVID-19疫情前2019年131萬餘人,至2021年已增加至145萬餘人,再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於2020年度統計年報,因精神、行為和神經發展疾患之門、住診(含急診)就醫人數統計高達288萬餘人,約人口數13%,如何有效提升國民心理健康,是政策急需聚焦之處,筆者為文援引美國防治自殺的政策,並檢視台灣防治自殺政策的現況,可讓社會大眾更理解防治自殺的社會政策,可挽救更多人的寶貴生命,而筆者特別以美國官方曾以一首詩作為防治自殺政策的專業精神,提醒台灣防治自殺政策的立法制定者:「給那些自殺失去生命的人、給那些與自殺意念拚搏的人、給那些已經對自己的生活盡力嚐試的人、給那些對於生活而奮鬥者給予關心的人、給那些自殺死亡後留下的遺族、給那些在恢復、所有那些努力不懈、在我們的國家防止自殺和自殺未遂的人」。

 

    再次提醒賴政府,台灣防治自殺政策需重視系統性整合和專業分流,而非淺碟式頭痛醫頭、缺乏政策邏輯的口號因防治自殺政策服務的對象,不只是自殺意念者、自殺企圖者,更包含自殺死亡者的家屬及服務網絡人員,這個重大政策議題需更多立法委員的關注和介入(巧芯和國昌老師看過來),總言之,防治自殺政策為挽救台灣人民生命的政策工作,不可掉以輕心,一個政策輕忽,損失是用金錢換不回來、不可恢復的寶貴人命!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總的來說,預防勝於治療,烏合之眾勿無知識亂標籤汙名化殺人不見血!而在台灣精神疾病汙名化和自殺防治議題,除了需賴政府的政策助力,也需要台灣社會每一個人的幫忙!

文.張天泰(教育博士、政治工作者)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