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園市經發局偕同受託開發單位亞朔開發公司辦理「大園內海產業園區開發計畫案」興辦事業計畫第一次公聽會。 該計畫案為民國110年桃園市政府為因應市內產業用地供需失衡而推動並規劃設置綠能產業園區以串聯 大園、蘆竹、觀音等產業園區,以建構完整的綠能產業廊帶。園區計畫面積共29.74公頃,產業面積占18.6公頃,預計114年取得開發許可並於118年設廠營運。
本次公聽會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施行細則第10、11條辦理公聽會至少辦理兩場。辦理目的由需地機關(桃園市政府)依法說明該計畫案之公益性與必要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明確回應及處理情形。在本案送由內政部區委會核准開發時一併檢送公聽會會議記錄審查。鑒於此次辦理公聽會是該案未來取得開發權的重要依據,筆者認為該計劃案諸多瑕疵實有必要說明如下:
首先,該計劃案劃定範圍於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墘段6-1地號等315筆,其中3筆地號(6,504坪)由「台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4月取得,地上建物約147棟違建透天厝(147筆門牌)。據資料,總棟數為204棟(147棟劃入園區/57棟劃入國二甲延伸台61高架),興建有30年之久,因涉及國有地而無法取得使用執照荒廢至今。在台朔取得所有權之後陸續有開發之構想而也促成了內海產業園區計畫的因素之一。
根據「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標準」,一旦園區確定開發其需地機關就得依法補償所有權人地上物之拆遷補償費! 如以民國114年公告徵收且按航空城查估標準計算,一棟RC加強磚造40坪建物將獲得至少近300萬拆遷補償費以及150萬自拆獎勵金。每一棟如設籍一人計算,一棟又多獲取搬遷獎勵金、搬遷補助費、般遷救助金約100萬。換句話說,市政府補償建物所有權人一棟40坪RC磚造之透天至少550萬元! 台朔開發公司於園區內持有共147棟,其補償金至少8億8百50萬元! 除此之外,市政府需另編列預算至少10億處置147棟廢棄物處理費!
其二,經發局未確實盤點市內沿海園區土地利用情形。據估計,桃科一期開發20年閒置用地仍有25公頃(含SRF三家廠商撤出後釋出14公頃);桃科二期預計明年完成整地其產業面積有34公頃;109年政府公告徵收之航空城(一期)徵收案已規劃乙種工業區35公頃、零星工業區20公頃、自由貿易港專區108公頃、產業專區(四種)共429公頃;鄰近大園五塊厝之中壢工業區擴大一、二期產業園區規劃1067公頃。另外,大園沙崙產業園區於111年完工,112年第一季17公頃產專用地售罄至今(113年3月勘查)園區不但沒有建廠動靜,卻見仲介拉起布條銷售土地600-13000坪之廣告。不但與行政計畫目標脫離外(原計畫40家廠商願意投資需求面積100公頃),經發局放任廠商或投資客違反園區廠房用地標售之規定歷歷在目。
同樣手法用以推動內海產業園區。興辦事業計畫聲稱有90家願意進駐廠商,總需求面積有62公頃! 殊不知開園之後又是另個沙崙園區只見出售不建廠的欺騙善良老百姓!
再來,內海產業園區於今年1月17日環評紀錄中指出該處已列市內空氣污染三級防制區、航空噪音防制區之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 水污染管制區等環境敏感區。數據指出,該處水質氨氮(NH3-N)與銅(Cu)濃度超過水體分類水質標準。在空氣品質上,人體疾病誘發因子之一的氮氧化物(NOx)以及發揮性有機物質(VOCs)均已超標! 當地原本已受大園工業區汙染的環境如再開發另一個園區以及國二甲延伸台61通車後,首當其衝的便是內海國小孩童及其居民的環境教育權的侵害! 空汙、水質、以及噪音、震動一併而來,可謂雪上加霜!
公聽會上經發局代表與開發商能言善道,只能殷殷期盼民代們能秉持公益正視該案。豈料,根本請鬼拿藥單! 本區議員游吾和說道,考量農食問題,該區域已受汙染應該順理成章的開闢工業區,否則種植的農糧吃的也不安全! 徐其萬議員則說,園區的需求是因為違法工廠太多因此開闢園區輔導入園! 區域立委涂權吉則對農民喊話,只有土地所有權人可以決定開發與否! 區議員倒果為因的邏輯不敢領教,而新上任的涂委員顯然也對區委會於審理計畫之倫理與內容的認識乏善可陳!
整場公聽會不見民代對台朔集團數億補償金持反對意見,不見民代對於侵害學童、居民的健康權益發聲一語, 不見民代對當前開闢園區土地利用提出檢討! 可謂讓人痛心疾首!
本開發案單位為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受託開發商為亞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該案又涉及土地持有人台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市府與台朔集團於辦理該案不但沒有利益迴避,同時又悖離開發審查公益性與必要性之規定! 因此,筆者呼籲官、商、民代在推動地方建設之時,是否以民為重、以蒼生為念才是明德、親民、至善之治國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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