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2日)續審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北市府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楊證稱,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決行,但其他案都是由前副市長彭振聲決行。
京華城案今天再度開庭,提訊在押的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傳喚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另沈慶京因病住院、彭振聲因喪兩人請假,由律師代為出庭。北院傳喚楊智盛以證人身分到庭,由檢辯交互詰問。
全站首選:柯文哲延押2個月 律師:「橘子」繼續跑路不回來,柯根本交保無望
楊智盛先接受檢察官進行主詰問,針對2018年2月18日是否知道應曉薇到市府拜會彭振聲,楊表示自己知悉,但當天人沒在現場,事後黃景茂交代讓京華城公司提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的研議案,但因該案2018年都市計劃變更完後已刪除相關內容,當時承辦科意見認為,該案已在法院訴訟程序中,因是都委會做成決議刪除的,再提研議案的話,那都委會立場或本府立場會有一點不知立場要如何,當時也有向黃景茂表述該意見。
楊智盛提到,除了黃景茂的指示外,後續3月10日應曉薇在市長便當會裡也有提該議題,所以後續也有做相關處理。
檢察官提示,依黃景茂行事曆顯示,是否知道2月21日上午北市府有場為京華城案召開的不公開晨會?楊說自己沒有參加,也沒印象有相關結論。至於是否退過京華城申請案公文,楊智盛提到,黃景茂之前交代提研議,他跟承辦同仁說,同仁其實「很不諒解」,也認為這事不應該這樣做,曾寫上「研議非本局意見」,他認為是長官指示,不應在公文寫這些,該公文還要簽到市府去,才要求同仁刪相關文字,另在內文做出調整。
楊智盛說,因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明拜訪彭振聲、黃景茂,且京華城2018年3月17日陳情,希望提都委會研議重新討論都市計劃規定,這部分因長官指示,所以承辦單位最後寫說,考量京華城持續透過議員陳情,故擬就前開允建樓地板面積是否為永久性跟107年都市計劃刪除該規定是否不當等議題,提送都委會研議,透過公開透明的程序,讓各方來闡述。
楊智盛指出,京華城方提出容積「方案四」包括移居城市貢獻獎勵、韌性城市貢獻獎勵及智慧城市貢獻獎勵與都更獎勵相似,但上簽到時任副秘書長李得全時,李認為應依土管條例處理,退回都發局,他印象中有帶著公文和李得全面報,他跟李說明,且當時印象中市長室通知吳順民在樓下等這件公文簽呈,所以他跟李得全說明過程,若針對該議題仍有意見,不應退給承辦科,而是應該溝通、確認方向後指示該如何處理,之後李貼便利貼、蓋章往上簽呈。
檢察官又問,有關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的簽呈,最後是由何人決行?楊智盛證稱,市長柯文哲。檢察官追問,除了本案外,其他都市計劃案公告公展也是由柯決行?楊智盛回應,一般來說不是,而是副市長決行,自己不清楚為何該案由柯決行,應向彭確認為什麼往上簽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