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22日)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北市府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面對昨北院裁定又要再延押2個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忍不住抱怨,「我已經換第7個室友了」,但坦言這幾個月開庭聽下來,京華城是個案、非通案;也不是都更案,但參考都更條例也非直接引用,「反正我是被關得莫名其妙」。

京華城案今天再度開庭,提訊在押的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傳喚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另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病住院、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喪兩人請假,由律師代為出庭。北院傳喚楊智盛以證人身分到庭,由檢辯交互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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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示意見階段,柯文哲指出,自己真的是送研議時知道,之後根本就沒再管後續,且當時是Covid-19最嚴重時,反正他已被羈押11個月,「要跟審判長講,我已經換第7個室友了」,意思就是說,在台北看守所像他羈押禁見這麼久的很少。

柯文哲提到,後來這幾個月聽可大概總結,京華城是個個案、不是通案;京華城不是都更案,有參考都更條例但也不是直接引用;這是一個陳情案,自提細部都市計劃申請容積獎勵,這也是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

柯文哲強調,都委會是獨立機構,獨立執行業務,也不屬於都發局,都委會委員也不是市長指定的,其實有個遴選辦法選委員,在北市府工作的人就知,這不是任何人可操控,因為當時設計很複雜的遴選制度。

柯文哲說,應該所有案子也一樣,議案由都委會委員自己決定,也不是市府可控的,除特殊案件像社子島案,因當時有抗爭才會投票,一般都委會都是共識決,一般沒委員明確表達反對意見時才會通過,所以共識決也是都委會長期這樣運作,其他重大委員會也都這樣運作,到現在為止,來這麼多公務員,沒公務員表示說本案過程是違法,其實這不用講也知,若違法當時怎麼會蓋章?當時蓋章就是認為還OK才會蓋。

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是以都市計劃法24條提出細部計劃變更送都委會審議,在之前就已發生過,不是2020年才第一次提出,前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在北市府任職時就已送研議,不是換人當副市長、當局長才送研議,他也不曉得該怎麼說這案子,「反正我是被關的莫名其妙」,不過,慢慢還會有人作證,慢慢會把事情搞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