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團體,在10月24日為響應「聯合國日」舉辦呼籲政府落實正義轉型 平反冤案論壇,對於台灣實踐民主、自由與人權保障的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積極為民主、自由與人權發展能與國際接軌而努力,「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以下合稱兩公約)乃重要之國際人權法典,亦於2009 年公布實施兩公約施行法。亦即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予以國內法典化,所有政府機關及全體國民均應一體遵循。

外交部曾於1998 年12 月10 日發表聲明,願意維護並遵循「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各項原則,政府即應以維護民眾人權為目標,傾聽民意、回應民意,以民眾利益做為決策依據及立法、修法之考量,而政府之行政行為亦應依法行政、公開透明,並對民眾負責,若犯有錯誤應立即改正,對於犯錯的官員亦要落實懲處機制,人權乃普世價值,也是民主國家必須尊重與保護的基本元素,沒有人權,民主將成為空談。

台灣在經過長期38年的戒嚴威權統治,1990年代開始民主化,1996年總統大選,當年年底發生的「太極門稅務冤案」,事後很多證據及事實查證結果,該案明顯是檢察官、調查局人員、稅務人員等公權力濫用所致,該案也嚴重侵害人權。

據報導,受全球人權組織極度關注且已六度提交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學者專家稱為「法稅228」指標性案例-太極門稅務冤案,遭違法官員與貪腐官僚以公權力迫害人權至今已26 年,該案涉及人性尊嚴、思想信仰宗教自由,以及民主法治之落實、國家保障人權核心義務等。

歷年來,諸多學者專家多所建言,應將「法稅228」事件藉由轉型正義,還原真相、歸還財產、回復名譽,落實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並正確回應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證實台灣是真正維護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國家,台灣是《聯合國憲章》的支持者及實踐者,在「聯合國日」談冤案的平反,具有重要意義。期盼政府有關單位予以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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